中評社香港10月23日電/各位讀者,我們的記者陳永洲報道了中聯重科財務問題,然後他就被長沙警方跨省抓走了,罪名是涉嫌損害商業信譽。對此,我們要呐喊——
請放人
報雖小,窮骨頭,還是有那麼兩根的
本報評論員
假如,你是個記者,寫了些批評某公司的報道。有一天,警察叔叔把你抓了。
請你不要激動。人家是有理由的——“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關你幾天、幾十天,查查總可以吧?
現在,我們新快報的記者陳永洲,不幸成為了那個倒黴的家夥。
我們很想抽自己兩耳光。
因為我們一直以為,只要負責任地去做報道,就不會有問題;萬一出現問題,我們登報更正,致歉;實在嚴重,對簿公堂,輸了官司,該怎麼賠就怎麼賠,該關門就關門,那也是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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