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後來事情如何解決?
任權:我們的反映上面也留意到了。2005年4月6日,當時市委領導率領包括市建委、規劃局、國土局、農場局、白雲區政府及街道等組成的政府工作團來到配件公司現場開會,聽取群眾訴求。我在現場地面上畫出了賣地的紅線,在會上,我們問,“為什麼我們沒路走?”市委領導說,“這條紅線怎麼畫出來的,我一定要一查到底,給群眾一個交待。”
後來,市委市政府給我們小區留下了兩條通往怡新路的道路和球場。他也回來視察過這些情況。在白雲家園兩個入口,各有一塊石頭。當時紅線就是畫到兩塊石頭那。我放了石頭在那,作為永遠的記憶。
“持續舉報後,發現背後有更嚴重的貓膩”
南方日報:這個事情最後解決了,為什麼你們還要繼續舉報?
任權:張新華賣小區周邊109畝土地賣了2300萬,但是這錢沒有進財務。財務說:“錢給了,應該入賬啊,但不知道去哪裡了。”我們問張新華,他就說,“這錢你不用管,我會處理。”後來政府為了解決問題,要求白雲農工商回收了20畝土地,但是花費了800多萬,還要花費大量的金錢來解決因此帶來的不良影響,包括搬遷電房、搞電線、改遷軍用電纜、改建生活供水工程、修路等。但是最後他都言而無信。
他對待我們態度雖然不會強硬,但是會忽悠,答應我們的都不會做。2005年9月28到30日,我們抗議時,警察去和張新華說,“你的職工在抗議,你不去解決問題,我們就逮捕你”。這樣,張新華才肯來和我們商量。
有一次我和張新華正面交流,我跟他說,“你張新華好,或者我任權好,都不是好,關鍵是這些下崗職工都好才是好。”他說,“好好,我知道”。2006年春節,我短信祝他節日快樂時,他回覆我。他感謝我沒有舉報他,因為當時我們重心是拿回道路,而且也沒有足夠證據。但是他和群眾代表開會的很多承諾沒兌現。除此之外,我們發現張新華等高管還有很多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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