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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官成大貪:占大量資源 監管難觸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28 16:23:00  


 
  落實《村委會組織法》中規定的村務公開制度,是較為傳統的一個。有媒體總結,無論土地征用還是惠農款發放,村官在“二傳手”角色下,難免“暗箱操作”。村民無從知道土地征用數量和補償款數額,大宗腐敗便由此滋生。

  根據《村委會組織法》,這類涉及村民重大利益事項的公開原則,是“隨時”。但該法對村官“不公開”或“公開不實”的應對,卻規定得疲軟乏力。在一些農村,村務公開走形式、黑板報上的“糊塗賬”等現象,令村務公開制度頻遇尷尬。

  “城市化讓農村管理變得更加複雜,《村委會組織法》需要調整,要對村民自治中涉及的所有權利和利益進行全面界定。”深圳大學行政管理學教授馬敬仁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馬敬仁還提示,“審計進村”,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村官聯手製造財務“黑洞”。

  “現在,村集體往來賬目等經濟問題比較多,像村官‘白條’、‘內部私分’等貪腐現象,大多與此有關。”長期以來,審計機關無法對村級組織進行審計,對村官的審計監督基本處於“盲區”。馬敬仁表示,現在,按照新修訂的《審計法》,可以將村集體作為集體經濟單位,納入審計範圍內。

  記者查詢發現,2007年後,“審計進村”已經在黑龍江、江蘇、山東、廣東等省市的農村開始了探索。“對村官監管,還有一些鄉鎮建立了紀檢、審計、監察‘三合一’的長效制度,審計部門負責財務,監察部門考核績效,紀委負責廉政建設。”馬敬仁說,“這樣做,對村官監督更有效率,也能‘防微杜漸’。”

  來自村民的監督智慧,更加不可忽視。

  2008年,四川馬岩村曾創造了“五瓣梅花章”來先行審計村財務,贏得輿論關注:五位村民監督員各持公章的一瓣,村裡的每一項支出,須由五人一致同意才能報銷。“為了解決村民‘想監督又不知如何監督’的困局,近年,村務監事會也是一個創舉。”中國農村問題研究中心常務副主任項繼權教授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

  記者了解到,2007年,村務監事會在廣東省梅州市蕉嶺縣芳心村率先試點。在縣、鎮的支持和組織下,村民選舉老幹部、老模範和老黨員等委員,組成獨立於“兩委”之外的村務監事會。監事會成員提前把村裡的一切大事告訴村民,在廣泛收集村民意見的基礎上,對村委的決策和財政進行監督和公示。

  這些舉措能釜底抽薪嗎?項繼權認為,最可能釜底抽薪的,還是“推行‘村社分開’”,即削弱村官與土地等資源的天然聯繫。

  “村委會本身是政治自治組織,現在村官腐敗多發,是因為在農村基層權力中,政經不分、村社不分。”項繼權表示,目前,本應屬於集體的土地等資源,卻由村委會來代行各種權利,“村官在經濟方面的權力太大、管得太多、手伸得太長,讓腐敗滋生不止。”

  記者查詢發現,在一些經濟較發達地區,已開始探索這種“分離”。

  比如在廣東南海,正探索將村委會的自治職能——包括社會服務職能,與對集體經濟的管理職能分開。村居委會成員不得兼任村集體經濟的負責人,傳統意義上的“村官”只專注於基層自治和公共服務,村居集體經濟則引入“職業經理人”管理。

  “把集體經營性資產的管理獨立出來,交給類似‘股份社’這類經濟組織。村幹部權力的‘含金量’就變小了,監督成本就會大大下降。”黨國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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