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9日電/新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已在上周五獲得表決通過,明年3月15日正式實施。從昨日開始,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召集參與新消法修訂的主要部門、專家學者,對新消法涉及的亮點內容進行連續4天的解讀。
《新京報》報道,昨日的第一場會議,聚焦的是最受關注的網絡購物、個人信息保護等新領域新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工商總局、中消協等代表悉數到場。
焦點
1 網購商品包裝拆了還能否無理由退貨?
“拆封不給退”不符合規定
新消法賦予消費者7天無理由退貨的“後悔權”,除規定有不宜無理由退貨的4大類商品外,還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該完好”。消費者網購回商品一般都會拆掉包裝查看,那包裝拆了、衣服剪了吊牌,這樣的商品還算不算“完好”?
阿里巴巴集團人士表示,主要看是否影響二次消費,無理由退貨都是商家與消費者自行決定。商品是否完好,應該保持“線上線下一致的原則”。騰訊公司則認為,“商品保存完好”在實踐中需進一步具體完善,應有一個細致、可操作的定損機制和標準。
國家工商總局法規司副司長朱劍橋昨日下午在中國政府網接受訪談時也強調了這個問題,指的是商品本身,消費者準備退貨時的商品本身沒有產生毀損,就是完好的,就可以無理由退貨,“包裝拆掉了,和商品完好是不違背的”。商家如果提出拆封了就不給退,是不符合新消法規定的。
“‘完好’指的是商品本身”,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賈東明稱,東西到底和想象的是否一樣,有沒有質量問題,都得拆包裝,這是必須的,也是必要的,所以拆包裝不能叫“商品不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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