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鄰居分析,沈明家的洗手間在門口,應是沈明受襲擊後,爬到了門口,準備出去求救,所以傳出來趙紅喊的“我讓你跑、我讓你跑”。
據鄰居透露,趙紅自首後稱是用尖刀將丈夫殺害,而後在洗手間內分屍,放開淋浴水龍頭衝洗現場。“現場清理得非常乾淨,連一個頭髮絲都沒有。”沈慶說。而鄰居也表示,在當日下午兩點到三點多,沈明家傳出“嘩嘩”的放水聲,“聲音很大,在外面聽得很清晰”。
沈慶說,趙紅自首後,向警方交代殺人分屍都是一人所為。“我哥能有150多斤,而趙紅身高一米六多一點,體重也就100斤左右,能否有足夠的力量分屍,而且分屍的切口非常整齊。”沈慶最初對此也有疑問。
判決
女子一審被判處死刑
案發後,公安機關找到凶器鐵管一根、菜刀兩把、尖刀一把。2012年3月17日,趙紅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逮捕。
今年4月15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經審理查明,案發時,趙紅30歲,被害人沈明34歲,兩人案發前關係不睦。
2012年3月13日14時許,趙紅在其位於金州新區峰景西海岸小區9號樓的家中與丈夫沈明再次發生口角,趙紅遂持鐵管擊打沈的頭面部,並持尖刀捅刺丈夫胸部數刀,致沈明因心臟破裂大出血死亡。
事後,趙紅在其家中用刀將沈明屍體肢解,並將部分屍塊蒸煮後放置於家中,將部分屍塊拋棄在一家保健品店等處。2012年3月17日12時許,趙紅撥打110電話報警並向公安機關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主要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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