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送錢她不推辭
2008年年中的一天,楊建宇和張曙光、羅菲一起吃飯。席間,羅菲說想換一輛車。楊建宇當時說要“贊助贊助”。看兩人沒有反對,楊建宇想就是默許了,此後他將這件事記在了心裡,想找機會給羅菲錢,讓她買車。沒過多久,楊建宇在香格里拉酒店遇見羅菲,楊建宇到房間拿了30萬元現金,用紙袋裝好到停車場交給羅菲,說是贊助她買車,一點心意。羅菲沒有推辭,當場收下了。
兩三天後,楊建宇、羅菲和張曙光在香格里拉酒店吃飯時,羅菲和張曙光提起此事,張曙光對楊建宇表示了感謝。楊建宇證言稱,他給羅菲送錢主要還是討好張曙光,希望在藍箭項目上獲得張曙光的幫助,在獲得鐵路系統更多的訂單上也希望能夠得到張曙光的幫助。
相關新聞:張曙光涉嫌受賄4700萬案開審 當庭認罪否認索賄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9月10日,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涉嫌受賄案,將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這位被稱做是領軍人物,有著“高鐵第一人”之稱的重量級人物,被指控受賄4700多萬元。
張曙光稱收錢未損害鐵道部利益 勸他人清白為官
據了解,2004年,張曙光出任高鐵技術引進負責人,當時“藍箭”列車正面臨“是去是留”的問題。楊建宇和其父親找到張曙光,希望張能在這一問題上出手幫忙,把“藍箭”留下。張曙光明確表示,在不損害鐵道部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幫忙。
媒體盤點張曙光案三大焦點:金錢、女色、榮譽
張曙光曾被稱為“中國高速列車技術奠基人”,是劉志軍的鐵杆親信,得到大力提拔,多次操盤鐵道部的高鐵招標。追溯張曙光犯下的罪行,離不開他對金錢、地位、女色的貪婪,而所有的這一切,更離不開他掌握的特殊權力。
2008年底,一次吃飯時,羅菲抱怨收入太低,平時演出也不多,沒有演出的話只能拿每個月幾千元的死工資。楊建宇趕緊提出,讓羅菲到他的北京公司做企業宣傳和形象策劃。羅菲說可以,張曙光也說好。楊建宇試探著問,一個月就開幾萬元的工資吧。張曙光說不用那麼多,一個月五六千元就夠了。楊建宇說那就一個月開1.6萬元吧。隨後,他帶著羅菲到公司,以公司新員工的名義讓出納和財務給辦了工資手續,辦了工資卡和交稅信息。2009年初開始,楊建宇的公司每月給羅菲1.6萬元,都打在工資卡裡,前後發給羅菲三四十萬“工資”。
楊建宇說,雖然名義上每月給羅菲發工資是讓她幫公司做宣傳企業文化,但公司從來沒讓她做任何工作,她也沒幫做過企業文化,讓她來公司只是一個托詞,給錢純粹就是為了討好張曙光。張曙光也明白,實際上就是以這個名義給羅菲錢。
2011年2月,張曙光被停職審查。據鐵路文工團歌唱演員高某的證言,2011年4月間,羅菲曾將一個黑色箱子放在高某處,當時張曙光已經案發,此後高某將箱子交給了檢察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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