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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工程師痴迷氣槍購1300發鉛彈險被判死刑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1-15 16:53:52


  中評社北京11月15日電/武漢一名高級工程師酷愛玩氣槍,因從境外購買1300發鉛彈觸犯法律。按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走私非軍用子彈一千發以上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審理此案的武漢中院綜合考量,並報請最高法院核准,最終“破例”對其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楚天都市報》報道,從死刑到有期徒刑緩刑,為何有這麼大的落差?武漢中院又為何將此案層層上報,直至驚動最高法院?昨日,武漢中院披露了原委。這也是該院近五年來首次報請最高法裁定緩刑案。

  武漢高工痴迷玩氣槍

  海外郵購鉛彈惹大禍

  現年51歲的彭某,出生於武漢,戶籍地在黃石,是湖北一家技術公司高級工程師。彭某辦公室很大,酷愛玩氣槍的他,中午閑暇之餘常在辦公室內打靶。

  2010年底,彭某通過網絡與境外賣家梁某(另案處理)相識,還將另一喜愛氣槍的趙某(另案處理)介紹給梁某認識。彭某曾提出讓梁某贈送氣槍子彈作介紹客戶的酬謝。

  2011年4月,梁某從美國給彭某郵寄了3盒氣槍鉛彈,其中一盒為贈送,另兩盒按每盒9美元收費。同月26日,上海海關緝私局發現這批偽裝成“軸承鋼珠”的5.5MM機制鉛彈,共1300發。武漢海關緝私局又從彭某租住處收繳氣槍鉛彈555發。

  2011年8月5日,彭某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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