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處理好整體利益與局部利益的關係。深化改革必然要調整現有利益格局,調整的幅度與改革的力度正相關。《決定》著眼於整體利益的最大化、最優化,通過體制機制的創新,為轉變發展方式提供制度保障。各級領導能否從大局出發,勇於推進涉及本部門、本地區不合時宜的既得利益改革,對改革全局至關重要。有的幹部存在畏難情緒,希望別人先改、自己晚改,對自己有利的快點改,對自己不利的慢點改。要防止這種從局部利益出發的“選擇性”改革,保證全面改革順利實施、改革目標如期實現。
第四,處理好經濟體制改革與社會體制改革的關係。本質上,經濟體制改革與社會體制改革的關係,是效率與公平的關係。經濟體制改革根本目標是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著眼於釋放經濟發展潛力、激活發展活力、提高發展的質量與效益。社會體制改革的根本目標是建立公平、正義、法治的社會發展方式,著眼於改善基本公共服務、縮小城鄉差距和收入差距,讓社會更加和諧。對中國目前發展階段而言,發展是硬道理、是解決所有問題的關鍵,但社會體制改革相對滯後所引發的問題日益突出,因此,也要高度重視社會體制改革,創新社會管理模式,縮小收入差距和城鄉差距,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推進公平正義。
第五,處理好政府轉職能與幹部轉作風的關係。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而我國市場體系不完善的根本症結主要在於政府干預過多與監管缺位並存。大力轉變政府職能,可謂“藥”對其症。但要“藥”見其效,各級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切實轉變作風是關鍵所在。那種習慣於朝南坐等人求的不良作風,那種“眷戀審批權、把住不放”的貪權意識,尤其是那種貪財圖利的腐敗行為,已為時代所不容。各級黨員幹部必須把群眾路線教育活動取得的成果與政府轉變職能密切結合,用政府轉職能促進作風轉變,用作風轉變保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成功。
(作者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