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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2013年4月25日,審判長在法庭上宣讀判決書。當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對騰訊訴奇虎360不正當競爭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奇虎360構成不正當競爭,判令賠償500萬元,并在媒體上道歉,360當庭提出上訴(新華社圖片) |
中評社香港11月27日電/香港媒體稱,中國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開審理奇虎360公司起訴騰訊公司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民事糾紛上訴案。
據香港鳳凰網11月26日報道,2012年11月,北京奇虎科技公司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起訴,提出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濫用在騰訊QQ(即時通訊軟件)及服務相關市場的市場支配地位,構成壟斷。奇虎公司請求判令騰訊公司和騰訊計算機公司立即停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賠禮道歉,並賠償奇虎公司經濟損失1.5億元人民幣及合理開支100萬元人民幣。
報道稱,2013年3月20日,廣東省高院作出一審判決,駁回奇虎公司全部訴訟請求。奇虎公司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6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受理了該案。
報道指出,該案是迄今為止中國互聯網領域訴訟標的額最大的壟斷案件。涉訴雙方均為中國互聯網領域中的領軍公司,雙方之間爆發了多起訴訟,被業界稱為“3Q”大戰。本案是“3Q”大戰中最引人注目的案件。
另據香港《星島日報》11月25日報道,2013年3月廣東省高院一審判定,即時通訊與微博、社交網站等構成緊密替代關係,而且相關地域市場為全球市場,相關市場上存在充分競爭,因此騰訊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廣東省高院駁回了原告奇虎360的全部訴訟請求。
報道稱,廣東省高院的一審判決結果隨即引發司法界和互聯網業界的廣泛爭議。
有專家表示,無論是對中國互聯網的反壟斷進程,還是中國《反壟斷法》的司法實踐,此案都極有可能成為標誌性事件。
(來源:參考消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