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注意識別制止“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要加強對政績的綜合分析,辯證地看前任基礎與現任業績、個人貢獻與集體作用
《通知》提出,要加強對政績的綜合分析,辯證地看主觀努力與客觀條件、前任基礎與現任業績、個人貢獻與集體作用,既看發展成果,又看發展成本與代價;既注重考核顯績,更注重考核打基礎、利長遠的潛績;既考核盡力而為,又考核量力而行,全面歷史辯證地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政績,注意識別和制止“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防止和糾正以高投入、高排放、高污染換取經濟增長速度,防止和糾正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
《通知》明確規定,選人用人不能簡單以地區生產總值及增長率論英雄,不能簡單地把經濟增長速度與幹部的德能勤績廉畫等號,將其作為幹部提拔任用的依據,作為高配幹部或者提高幹部職級待遇的依據,作為末位淘汰的依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