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趙堅認為,今年“兩會”出來了鐵路機構改革方案之後,上述擔憂或許能夠得到解決,因為國家鐵路局和鐵總已經分家,成為一個相對超脫的管理和監督機構,或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和責令各大區域公司在追求企業自身利潤的同時也要顧及其社會責任和一定的公益性,其中自然也包括保證重大幹線的暢通和路網的相對統一。
以往反對區域分割的另一理由是在各自區域內鐵路路網仍然是壟斷的,然而趙堅認為這一層也是過慮了,鐵路路網具有天然壟斷性,這可能是全世界的通例,但在路網之上的運營,則可以適當引入競爭,這一點與區域分割的改革並不矛盾。也就是說,區域分割之後,如果其壟斷性導致鐵路運營效率過低、社會資本進入積極性不高,則可以繼續進行各自區域內的網運分離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