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2月27日電/最高人民法院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明年1月1日起,除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未成年犯罪以及不宜“曬”的4種情形外,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都應當在互聯網上公布。前天,記者採訪得知,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早在8年前就在中院官方網站上“曬”判決書了。2008年起,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也在官方網站上公布判決書。對於最高法院的這一新要求,昆明中院已經做好了準備,今後將由審判管理辦公室負責“曬”判決書、裁定書。
記者查詢 網上有判決書但時效性較差
前天,記者從省高院官方網站上看到,有專門一欄是公布省高院生效裁判文書,公布的裁判文書涉及到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再審案件。這些生效的裁判文書早在2008年就開始對外公布,但最近的裁判文書只公布到今年8月。
記者登錄雲南法院官方網站,全省17個中級法院有14個中級法院和省高院官方網站做了連接,另外還有16家基層法院和省高院官方網站連接。記者從省高院官網上看到,除了省高院公布生效裁判文書,還有昆明中院、麗江中院等中級法院也“曬”了裁判文書;16家基層法院中的五華法院、官渡法院幾年前也“曬”了裁判文書。但有些基層法院還沒有自己的網站,有的法院的官方網站無法打開。
2008年3月1日,省高院在全國率先實施裁判文書上網試運行。當年4月1日開始,省高院裁判文書公開上網工作全面實施,並要求全省三級法院裁判文書也公開上網。
記者看到,雲南各地各級法院網站,有90%以上的法院網站都發布有本院或下級法院審結案件的裁判文書。但是,時效性極差,大多是流於做“表面工程”和“形象工程”。那些上網的判決書,大多是半年前的案件。而新近的裁判文書,卻是寥寥無幾。一些基層法院的網站,從所“曬”出來的裁判文書上看,一年多了也沒有更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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