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復旦大學附屬眼耳鼻喉科醫院醫師王宇澄舉報了他的導師、中國科學院院士王正敏涉嫌學術抄襲、科研成果剽竊、院士申報材料造假等問題。從王正敏申報院士時王宇澄正是其秘書的這一身份看,這一舉報便不啻重磅炸彈。王宇澄說,他目睹了王正敏為當上院士論文造假、專著抄襲的全過程。央視《朝聞天下》昨日的跟進報道,將事情的來龍去脈以及王正敏院士造假的細節,悉數公之於眾。
准院士(參評之時)、院士因為造假、抄襲而被舉報,都不是“大姑娘上轎——頭一遭”。早幾年,有個新當選的中科院院士在候選之際就不斷被其單位的同事舉報,本人還寫過一篇“有必要進行徹查”的文字。徹查的目的在於打消公眾的猜疑:如果舉報得到了證實,就按那些並非密件的《章程》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如果沒有,就還給被舉報者一個清白。總之不能裝聾作啞。但是如我們已見,先前的那些一概如泥牛入海,或者“雲深不知處”。不過,這一回不同,王正敏院士的光環恐怕要拂去了。
何以有此自信?首先,十八屆三中全會給出的大背景使然。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亮點紛呈,其中關於“改革院士遴選和管理體制”那段引人注目的就是:“實行院士退休和退出制度。”院士不是“終身制”了,這一點可以肯定。退休雖然也是退出,但屬於正常的退出;與之相映當然不會成趣的,則是因為各種問題而不那麼體面的退出。其次,復旦大學學術規範委員會已經認定,王正敏在申報中國科學院院士過程中,申報論文材料有“不實事求是”行為。用王宇澄的話說,在王正敏的《中國科學院院士增選候選人論著目錄附件材料》中,被列入的271篇論文至少有57篇涉嫌造假。造假手法的一二三,都有具體的實例。第三,從記者的深入調查看,2003年由王正敏領銜的技術團隊所成功研發的擁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國產人工耳蝸,實際上是“克隆”國外樣機,但是僅在2012年,他們憑此就獲得了4000多萬元的國家專利經費。度其語意,這涉及了學術行騙。
《中國科學院院士章程》第四條“院士的標準和條件”寫得很清楚:“在科學技術領域做出系統的、創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貢獻,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具有中國國籍的研究員、教授和同等職稱的學者、專家,可被推薦當選為中國科學院院士。”然而在實操過程中,院士評選漸漸跳不出任何其他評選的窠臼,出現越來越需要“運作”的情況,各省各地、各高校或科研院所你爭我奪,組織強大的公關團隊,輔以強大的財力支持。院士頭上越來越炫目的光環,更令一些垂涎三尺的人不擇手段。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因為涉嫌受賄坐在被告席上,我們才知道他還有2007年開始申報院士、2009年僅以一票之差落選的風光經歷。更令人震驚的,是張曙光因此竟然花費了2300萬元之巨!雖然這只是極端個案,但也充分暴露了我國院士評選制度存在的問題,諸如學術的“官化”、一旦當選便如範進中舉、擁有學術上的特殊權力,等等。作為特殊時期的產物,我國現行的院士制度如果不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勢必還將受到更多爭議。
中科院因為院士違背科學道德,曾經開除過兩名院士,因被舉報而“退出”的似還聞所未聞。倘王正敏院士成為“第一人”,對其本人或有不幸的成分,但作為把中央《決定》條文落到實處的典型案例以讓後人記取教訓,又何嘗不是院士隊伍之幸、國家之幸!(時間:1月3日 來源:南方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