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3日電/近幾個月來,到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開會或辦事的公務人員和記者發現,發展改革委的門容易進了,臉也不再難看,辦事效率也提高了。
此前,外地或其他部門辦事人員進發展改革委大門,必須把身份證留在傳達室,出門時才能取回。雖然只有公安等少數部門才有權扣押個人身份證,但近年來到發展改革委辦事人員大多對傳達室違法扣押身份證的做法敢怒不敢言,只希望自己的身份證在被扣押期間不被人錯拿冒領。
新華網報道,為了讓前來辦事的人員感受到“輕鬆進門和人性服務”,發展改革委試行“全放行”管理辦法:遇有外單位來委參加會議人員、車輛因臨時變化與備案名單、車號等情況不符時,一律先放行,後核實,再向責任單位通報。對來委辦事的同志,一律簡化進門程序。
為解決“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問題,發展改革委首先梳理出“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主要表現及原因:對微觀經濟干預過多,對宏觀經濟問題研究指導不夠;文件審批環節多、時間長,辦事拖沓、辦文積壓,運轉效率低下;文件審批流程不夠公開、透明,審而不批、議而不決;對重大事項辦理情況反饋不及時、不全面;過度注重計劃、核准、審批等調控手段,缺乏適應市場經濟特點的手段。
為此,發展改革委出台了一系列簡政放權舉措:取消和下放投資審批項目、生產經營許可和資質資格認定共計44項;報送的《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3年本)》已經國務院審議通過,共取消、下放、轉出49項涉及企業的投資核准事項。
項目審批權下放後,不但方便了部門、地方和企業,也使發展改革委能夠騰出更多時間、集中更多精力“謀大事、議大事、抓大事”。如:堅持每月同財政部、人民銀行定期協商研判經濟形勢,及時向黨中央、國務院提出政策建議。
為提高辦事效率,發展改革委出台了限時辦理、完善制度等多項措施。
對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交辦的事項,發展改革委辦公廳明確辦理時限、責任人和主辦司局後速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備查。
各部門、地方主要領導來委協商的事項,由委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召集聯席會議,共同研究會商,形成會議紀要後交給業務司局限時辦結。辦公廳在20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反饋會商事項,明確哪些事能辦,哪些事不能辦,哪些事需要補充材料後辦。一般性報文,各司局在5個工作日內答覆。
發展改革委對現行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全面梳理,廢止115件,修改5件,力求通過法治機關建設實現突出問題整治的常態化、長效化。
在集中整治過程中,發展改革委堅持開門整改、接受群眾評判:在機關內網上開辟徵求意見欄,請機關職工評判;在全國發展改革工作會上專門召開部分發改委主任座談會,徵求意見;召開法律界、媒體記者和民營企業家參加的社會各界人士代表座談會,請服務對象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