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19日電/2003年6月,初夏,香港往北京的航班上疏疏落落坐著幾位戴口罩的客人。往日熙來攘往的長安街似乎還未從沙士的陰霾中完全恢復過來。為防傳染,開會的人民銀行(人行)會議室關掉了中央空調,當時天氣炎熱,我們都汗流浹背,可謂“身水身汗”。當時我和金管局同事到北京開會的這一幕,至今仍記憶猶新。
下周將是香港銀行開展人民幣業務十周年,今天在香港使用人民幣和投資人民幣資產已是家常便飯,但這背後卻凝聚了很多人的多年心血和努力。
早在2001年11月,金管局已經向人行提出在香港開展個人人民幣業務的構思,實質商討則始於2002年2月。由於人民幣從來沒有在內地以外的銀行體係使用和流通,一切安排並無先例,所以金管局與人行和外匯管理局進行了多次交流和討論,即使2003年3月沙士爆發也沒有阻慢雙方的推進工作。結果在2003年6月的那次會議取得重大突破,雙方在主要問題上達成了共識,整體方案基本成形。其後雙方進一步商定每項細節,到2003年11月,國務院批準香港試辦個人人民幣業務。再經過大約三個月日以繼夜緊張、縝密的籌備,擬定相關法律文件(包括大家較熟悉的“清算協議”)、委任清算行、連接支付係統,以至人民幣現鈔跨境運送等安排,香港的銀行在2004年2月25日正式開始為個人客戶提供人民幣存款、兌換、匯款以及扣帳卡和信用卡服務。
04年開創人幣業務
十年前推出香港人民幣業務旨在便利內地和香港之間的人員往來,引導在香港沉澱的人民幣現鈔通過銀行體係有序回流內地,故服務對象僅限於個人客戶和提供個人消費服務的商戶。其後在2005年放寬了一些業務限制,2007年開始有內地金融機構獲準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最初的五年可視為起步階段,人民幣存款餘額從2004年底的120億元人民幣(下同)逐步增加至2009年中的540億元,雖然今天看來業務規模有限,但背後的跨境清算和運作安排卻是開創性的,不但首次開通了人民幣通過銀行體係進行跨境交易和流動的渠道,也為2009年以後的飛躍發展奠定重要的基礎。
2009年7月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的推出,是香港人民幣業務踏入第二個階段的重要分水嶺。這項舉措不僅把香港的人民幣業務由個人擴展至企業和機構,其更重大的戰略意義在於設計理念和發展模式的突破:從單向的現鈔回流內地轉變為雙向的人民幣資金流動,為人民幣國際化邁出重大的一步。自2009年以來,隨?各類跨境人民幣貿易及投資業務不斷開展和深化,更多連接在岸和離岸市場的橋梁陸續接通,更多人民幣在海外使用、流通和沉澱。這成就了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快速和日漸成熟的發展,大家也可以從附表的數據看得出香港各項人民幣貿易和金融交易量都持續提升。然而,過去四年多的發展曆程其實都經過了一些轉折。
09年業務飛速發展
2009年推出的人民幣貿易結算試點範圍隻包括內地五個城市(上海、廣州、深圳、珠海和東莞),很多配套政策和措施,例如出口商退稅安排,尚未到位。2009年11月我首次率領香港銀行公會代表團訪京,在拜會王岐山副總理和人行等財金部委時,話題都集中在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的發展。當時香港很多銀行對新業務的運作仍有不少疑問,試點實施幾個月來累計的貿易結算總額隻有5億元。此行各方的共識就是要盡快提供必要的配套措施,方便人民幣貿易結算。在與人行商討後,金管局在2010年2月就監管原則及操作安排作出重要詮釋,釐清兩項基本原則:第一,人民幣資金進出內地的跨境流動須符合內地的法規和要求,而內地企業辦理相關業務是否符合這些法規要求由內地監管當局和銀行負責審核;第二,人民幣流進香港以後,隻要不涉及資金回流內地,銀行可按本地法規、監管要求及市場因素發展人民幣業務。同年7月,人行同意對清算協議作出相應修改,為香港銀行開展各種人民幣業務提供更大的政策空間和確定性。這些基本原則至今仍然適用,確立了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的發展方向。
2010年下半年,人民幣貿易結算安排逐步落實和擴大,業務量開始快速增長。但那時候內地可以收取人民幣的出口企業僅限於300多家,加上離岸人民幣流通量還很少,人民幣升值預期亦偏強,以緻由內地支付香港的人民幣遠超回流量,而境外參加行為客戶的貿易結算交易通過清算行在上海購買人民幣的額度在2010年10月底也告用罄。當時內地有論者就質疑人民幣貿易結算安排是否淪為炒賣人民幣的套利渠道,更有媒體報道有十萬億熱錢在香港囤積伺機殺入內地炒作。當時的局面對人民幣貿易結算試驗和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發展極為不利。就此金管局與人行商討並採取果斷措施,即時啟動貨幣互換安排以減低因為額度用罄引起的市場流動性緊張,其後更進一步具體化銀行為客戶進行跨境平盤的監管要求。這些措施推行後,人民幣貿易結算的運作逐漸理順,企業為跨境貿易結算在內地單向買入人民幣的壓力下降,而進出內地的支付流向也漸趨均衡。
現在大家普遍支持和讚同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的定位。但早期有些內地學者認為,人民幣貿易結算是面向全球的政策,不應視為一項支持香港的舉措。也有論者擔心離岸人民幣市場快速發展會影響內地金融穩定。經過金管局和特區政府與內地相關部委多番商討,最後中央在2011年發布的“十二五”規劃中明確表示,支持香港發展成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
到了2011年,銀行業和市場人士都反映,通過貿易結算交易而積聚的離岸人民幣資金除存款外出路不多,發展人民幣貸款和其他金融產品的空間也有限。內地有意見則認為,流到香港和海外的人民幣資金應繼續在外面流轉和沉澱,不應、亦不需要回流內地。但實際上在海外沒有廣泛使用人民幣的經濟或金融體係,離岸人民幣不可能完全與在岸市場分隔而自我循環使用。這個問題經多方面深入論證,大家基本上明白和接受了離岸與在岸市場之間要有適當的連係,跨境人民幣直接投資和金融投資的渠道(包括投資內地債市和RQFII等安排)也逐步建立和擴闊。
香港人民幣業務發展重要曆程
2004年2月 個人人民幣業務開展
2007年7月 首隻人民幣債券在港發行
2009年7月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開展
2009年9月 財政部首次在香港發行人民幣國債
2010年8月 允許人民幣業務清算行等境外合資格機構進入內地銀行間債券市場投資的試點推出
2011年1月 內地企業可使用人民幣進行境外直接投資,本港銀行可為有關活動提供人民幣資金
2011年8月 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公布一係列支持香港發展為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的措施
2011年11月 人民銀行與金管局續簽貨幣互換協議並擴大互換規模
2011年12月 內地公布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境內證券投資試點辦法,內地首家非金融企業赴港發行人民幣債券
2012年1月 金管局及英國財政部成立合作小組,推動兩地離岸人民幣業務的合作
2012年6月 內地公布一係列支持香港離岸人民幣業務發展的措施,金管局為人民幣業務參加行提供人民幣流動資金安排
2012年7月 香港和澳洲就如何把握在貿易及投資中使用人民幣所帶來的商機,開展由私營機構代表組成的對話
2012年8月 本港銀行可為非香港居民的個人客戶提供人民幣服務
2012年12月 內地公布《前海跨境人民幣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在前海注冊及經營或投資的企業可從香港銀行借入人民幣資金
2013年6月 財資市場公會推出“人民幣香港銀行同業拆息定價”
2013年7月 金管局優化向銀行提供的人民幣流動性安排,並為有需要銀行提供即日(T+0)隔夜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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