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這樣的人“人心不穩”了,華潤才能穩;這樣的人位置顛覆了,國資才安全。宋林這樣的腐敗分子,其胃口之大,揮霍之巨,早已經超出了常人的想象。這樣的人離開華潤,與之沆瀣一氣聯手自肥、或者與此有牽連責任的人受到查處、被剔除國企,這難道不是華潤之大幸、國企之大幸、國民之大幸嗎?
宋林涉腐絕非一日之功。50億巨款流失了,負責監管國企運營、負責監管國資安全的有責部門未見擔責。如果說50塊錢的國資流失,人們問責監管國企運營和監管國資安全的有責部門是吹毛求疵的話,那麼,在50億巨額國資不明不白地被糟蹋後而無人負責,從最輕程度上講,也是國資監管制度存在瑕疵。改革這樣的制度,這恰是穩定國企、穩定國資之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