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澤東進而指出,現在中國共產黨主張的既不是歐美式的憲政,“也還不是蘇聯式的、無產階級專政的民主政治”,而是“幾個革命階級聯合起來對於漢奸反動派的專政”的“新民主主義的憲政”。毛澤東認為,無產階級專政的民主政治,即社會主義的民主,自然是很好的,全世界將來都要實行,但只有“到了將來,有了一定的條件之後,才能實行社會主義的民主”,而“現在,我們中國需要的民主政治,既非舊式的民主,又還非社會主義的民主,而是合乎現在中國國情的新民主主義。目前準備實行的憲政,應該是新民主主義的憲政”。
毛澤東沒有抽象地談論“憲政”。他的上述論述,既闡明了憲政背後的階級實質,同時也指出了“新民主主義憲政”的特點和內涵,並將它同歐美式的憲政、蘇聯無產階級專政的民主政治、全世界“將來都要實行社會主義的民主”區分開來。不難看出,毛澤東的著眼點在於,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中國應該實行的是“新民主主義的憲政”。
“我們要的是新民主主義的憲政”
《中國社會科學報》:一些人如何把毛澤東這篇演說作為思想依據,主張現在在中國推行“憲政”?
汪亭友:他們抽象地理解了毛澤東在這篇演講中所說的“憲政是什麼呢?就是民主的政治”,把“憲政”簡單地等同於“民主的政治”,而絲毫不顧及背後的實質性差異。
其實,這句話是毛澤東接過吳玉章的話所講的。吳玉章當時說,“憲政就是民主政治。”毛澤東接著說,“剛才吳老同志的話,我是贊成的。”毛澤東接著又講,“但是我們現在要的民主政治,是什麼民主政治呢?是新民主主義的政治,是新民主主義的憲政”,不是“歐美式的、資產階級專政的所謂民主政治”。這些話表明,毛澤東不是把“憲政就是民主政治”當作公式簡單套用,而是對“憲政”和“民主政治”作了具體的、階級的分析。
《中國社會科學報》:有人認為,毛澤東在這次演說中,贊成實施憲政,但新中國成立後又否定、放棄憲政,前後存在極大反差。您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汪亭友:準確地說,毛澤東贊成實施新民主主義的憲政。在毛澤東的論述中,並沒有一個適用於一切社會的抽象的“憲政”。這也是一些人不能理解毛澤東為什麼在新民主主義社會(主要是抗戰時期)肯定“憲政”,而在新中國成立後放棄“憲政”的原因。我認為,要理解毛澤東對“憲政”態度前後存在極大反差的緣由,除了要了解他發表《新民主主義的憲政》的背景及我們黨的鬥爭意圖外,還要聯繫新民主主義社會的性質加以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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