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9日電/記者從廣東省委組織部了解到:目前廣東基本完成對“裸官”任職崗位集中調整工作,其中調整市廳級幹部9名。
根據廣東省委組織部制定的工作方案,“裸官”要麼把家人遷回來,要麼限時從重要崗位調整下來,兩樣只能選擇一樣,不能兼得。其中省管幹部的調整在4月底前基本完成,其他幹部調整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
記者調查發現,廣東“裸官”地區分布差異較大。與珠三角相比較,粵東西北地區“裸官”很少,比如揭陽、茂名各有2人,潮州、河源各有1人。毗鄰港澳的東莞,共對127名幹部任職崗位進行了調整;僑鄉江門則有128人已被調整崗位。
廣東省委黨校副校長楊建偉認為,“裸官”不一定是貪官或作風有問題,但公眾對公職人員的政治倫理要求很高,官員的身份就決定了應該對國家有更多的獻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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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裸官”不得列為考察對象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發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條例》 第二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為考察對象:(一)群眾公認度不高的。(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中有被確定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的。(三)有跑官、拉票行為的。(四)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五)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使用的。(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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