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京報:警察開槍權也要關進制度籠子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6-02 09:40:24


 
  不過,不該開槍就不能開槍,甚至不該配槍也不能配槍,這也是必須強調的原則和必須遵守的制度規定。我國《刑法》、《槍支管理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對槍支、彈藥、爆炸物品都規定了嚴格的許可管理制度,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許可持有槍支,民警也不例外。即便有的民警有權持有槍支,如何使用槍支也有明確界定——按照規定,在犯罪嫌疑人放水、決水、爆炸、劫持公共交通工具、駕駛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搶奪槍支彈藥、劇毒等危害物品,以及凶殺、劫持人質等緊急情形下,民警方可開槍。

  即便有權開槍,有沒有必要立即擊斃對方,也需要釐清。比如,首先須履行“亮明身份、鳴槍示警”等一系列警告程序——有些特殊情況確可例外,前不久北京等地規定,根據公安部指令,面對正在實施暴力活動的恐怖分子,警察無需履行警告程序,可直接開槍。當然這些是特殊情況,一般情況下警告程序不可省略,因為有的犯罪嫌疑人不是暴恐分子,也未對公共安全造成迫在眉睫的重大威脅,民警不可一上來就開槍斃之。

  槍交到令人放心的警察手裡,公眾的安全才有保障。何謂令人放心,顯然較為抽象,但不等於沒有具體的考核指標。前不久上海巡警配槍上崗引發熱議——什麼樣的人才有資格配槍?相關部門負責人稱,配槍民警都是出勤率比較高、家裡負擔較輕、性格比較穩重的。此前,上海市公安局專門組建了一支由專職、兼職的心理教官和華東師範大學專業心理咨詢師共同組成的“五人工作小組”,上海所有配槍執勤民警要在市局統一的心理測試平台上,完成三套專業的心理測試表。只有通過專業訓練,提高持槍警察的素質,才能最大限度避免“走火”;只有確保警察心理健康,才能減少亂開槍現象。

  為了公共安全,警察的開槍權也應該關進制度的籠子裡。應當明確兩點,不能因為當前反恐任務重,就亂開槍;也不能因為瞻前顧後,該開槍也不開槍。平衡兩者的關係,需要警察技能和心理都過關,更需要監管更到位。如果警察涉嫌亂開槍,檢察機關還沒調查,警方就匆匆下令嘉獎,難免讓人懷疑有貓膩。在配槍開槍的問題上,公眾和警察其實不難形成共識,那就是嚴格規範管理、高度專業訓練、確保公共安全第一。“安全”開槍,才有安全。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