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事件發生後,就有律師在微博上表示,自己從事法律工作這麼多年,都不知道自當防衛是個什麼東西。這並不可笑,一個法律從業人員對法律常識與現實中實行時表現出的悖論感到迷惑,在國內早已不是什麼秘聞,也反映了現行法律審判過程存在的極大病症。想必當時也有很多“看客”害怕若是一個不小心弄傷了、打死了邪教暴徒,是否會被法律問責,是否要面臨牢獄之災,是否要承擔暴徒的醫療費用。故而才敢昧著良心,不敢施手相救。
我能理解他們矛盾的心情,也清楚那些人至今心靈也會受著一些折磨,但我絕不原諒他們的無所作為。因為看著生命凋零的漠視遠遠要比那些個聒噪的暴虐、極端的憤恨、變態的仇富更加可怕。其中固然有害怕法律成為施暴者保護傘的緣由,但是也不該真被這種膽怯所擊倒,畢竟我們還是有血有肉有靈魂的人啊!
目前,除一人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另行處理外,5人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刑事拘留。挑戰社會良知、破壞社會秩序、侵害人類生命安全、違法法律基礎底線的人,自然是要被繩之以法的,不過這樣的責罰卻已失去了教人向善、以儆效尤的作用,只會迎來更多的嘲諷和批評。那個同樣參與傷害的暴徒,只是因為他未滿14周歲,便又躲過了一劫,這個“又”字同樣是送給那些曾犯下驚天罪案卻依然逍遙法外的“未成年人”們。
該事件的社會影響極其惡劣,在整個民族內部掀起一股狂風,扇了我們一記耳光,也是中國人“病夫之弱”的現實寫照。至少在死者眼中,面對良知的考驗,整個社會都輸了,輸得那麼羸弱、那麼卑微。在她的眼中,大人也好,小人也罷,滿滿的都是人性之殤。血案現場的照片畫面讓人慘不忍睹,公眾心靈的臟惡更是如此,我也會陷入深深的反思,雖然那與我沒有任何聯繫,但我的國人如此憋屈地枉死,我自“罪責”難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