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依法以人查房真要成為震懾官員們的反腐利器,還需要完備的官員財產申報制度配合。查是可以查了,但是查到的是不是真相,看到的是不是問題呢?江蘇徐州賈汪區的600名科級幹部曾在網上公布個人資產,並作出廉政承諾,以配合上級需要。然而,在隨機查看的100名幹部個人公開信息中,有96人的申報內容如出一轍——有住房1套;除工資外,無其他非正當收入。原江西副省長姚木根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表上“僅填一套房“,而其實際被舉報的房產多達十多處,引起中紀委的注意才導致落馬。不如實登記怎麼辦?瞞報、少報如何發現,有什麼樣的罰則?假如官員有多個身份證和戶口呢?如果我們的官員在不動產登記與財產申報時僅僅是內部登記,而不向民眾公開,僅靠內部審核恐怕力有未逮,同樣的,一人多戶、一人多證的漏洞不堵上,也就難免有瞞天過海的可能。
依法以人查房,當法律在各項制度、各個環節上都被嚴格執行,都保持了它的嚴肅性的前提下,才有真正的威懾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