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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學教授饒戈平在“廣泛代表性的內涵和意義”研討會上發言(中評社 李仕奇攝) |
中評社香港6月9日電(實習記者 鄧冠英 李仕奇)北京大學教授饒戈平昨日在港出席香港政改相關研討會時建議,在提名委員會確定參選人之後,產生行政長官候選人的過程採取“逐個陳述、逐個表決”的方式,保證“公開、公平、公正”。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昨日邀請持不同政見學者或者議員舉辦“‘廣泛代表性’的內涵和意義”研討會,饒戈平在期間提出“逐個陳述、逐個表決”概念。他同時表示,該建議只是應大會要求,針對提名委員會“民主程序”進行分析,並不是一個十分成熟的方法。不過,同場出席活動的公民黨議員梁家傑認為,饒的提議及態度體現“有商有量”精神。
表明只以個人身份參加活動的饒戈平表示,提名委員會的民主程序與其組成有關,但更多強調的是工作過程的程序民主,不能將組成與工作過程混為一談。
饒戈平認為,過去行政長官的選舉過程都遵守“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效果很好,未來的提名委員會也不妨參照這一原則設計其工作程序。饒戈平還引用“民主理論之父”Robert Dahl的民主判斷標準,即有效參與,平等投票,充分知情,對決策議程的最終控制等。這些見解認受度很大,可作為提委會“民主程序”的參考依據。
根據以上原則與標準,他提出“逐個陳述、逐個表決”的建議。具體而言,提名委員會確定參選人選之後,要求每個參選人向提委會陳述政見,以保障全體提名委員的知情權,以及保障參選人的陳述權利。之後,提委會逐個表決,結果公開,選票最多的N個參選人可成為候選人。饒戈平表示,整個陳述與表決過程可考慮向香港社會公開,體現全體選民對提名委員會工作程序的知情權與監督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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