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事特辦”是一紙空文?
另外,劉麗還查到在2014年1月18日,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小組曾召開會議,並決定在2014年1月17日之前未接到徵繳通知的單獨家庭,可以在6月30日之前補辦手續,“特事特辦”。
為此,劉麗先是去為自己辦了獨生子女證,證明自己家確實是“單獨家庭”,1月24日,她順利拿到了想要的證件。接下來為了趕在6月30日之前為孩子辦理合法手續,去了計生局好幾趟,可對方告知只有懷孕未生的才能“特事特辦”,像劉麗這樣生下來的不算。
“可我要是沒生,計生也不能給我開罰單啊!照這麼說,哪裡有符合浙江省補辦手續條件的家庭啊?”劉麗說,“我是去年5月懷孕的,預產期是今年2月,要不是早產,也碰不上這事,他們到底是為老百姓考慮還是想要錢?”劉麗很無奈。
“過渡期”是偽命題?
長期關注計生政策的浙江碧劍律師事務所吳有水律師表示,去年12月28日出台的全國人大“單獨二孩”政策,應當在通過之日當天就有效。至於決議中提到各地應盡快修改地方政策,只是為了符合該決議要求,並不是說要等當地政策修改完才能執行。在決議與地方政策出台前這段時間,也就是所謂“過渡期”,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