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2日電/互聯網近年經常出現俗稱“惡搞”的戲仿作品,大多涉及原作品版權的“二次創作”。政府經過多輪諮詢後,將於下周三向立法會提交《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新例將擴大版權豁免範圍至戲仿、諷刺、評論時事、截圖等,同時亦澄清侵權行為的刑責門檻,以“經濟損害”作為主要考慮因素。政府指,今次修例是確保本港版權制度與時並進,緊貼科技和海外發展,強調不會收窄表達和創作自由。
據文匯網消息,政府今次提交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回應了網民對表達自由的關注,提出就多個項目提供刑事和民事豁免,包括戲仿、諷刺、營造滑稽或模仿;評論時事;引用;聯線服務提供者暫時複製版權作品以配合技術上的需要,使數碼傳送過程順暢;聲音紀錄的媒體轉換;以及教學(特別是遙距學習)和方便圖書館、檔案室和博物館的日常運作。
不過,有關豁免需要符合公平處理原則,包括新作品處理的目的及性質,是否作非牟利目的還是商業用途;作品的性質;新作品處理後所佔分量;以及處理對作品的潛在市場或價值的影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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