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相關負責人表示,11家央企均高度重視審計發現的問題並基本完成了整改。截至5月底,相關企業制定完善規章制度1194項,對190名相關責任人進行了嚴肅處理,其中廳局級幹部32人,同時已挽回和避免損失32.96億元人民幣。國務院國資委當日聲明,將督促相關企業認真落實整改,並尋求治本之策。
劉迎秋表示,審計結果僅僅反映了國企部分問題,當前國資國企問題複雜,全面深化改革迫在眉睫。他認為,國家近年逐步提高國企紅利上繳比例並要求到2020年提高至30%,傳遞出打破國有資本“體內循環”的改革信號,國企應拿出更多利潤回報社會而不是“中飽私囊”。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認為,國企問題屢查屢犯,核心是體制機制和監督缺位的問題。他建議要打破長期形成的國企內部人控制的體制,改革幹部任命制,並增加透明度,更多依靠外部審計,並強化出資人監管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