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2日電/至少在過去的幾年裡,周建華是蘇榮的“敵人”。江西省新餘市原人大常委會主任(正廳級)周建華,在2013年初,將在看守所積攢並寫滿了字的145張煙盒紙和其他紙片,悄悄通過同監室的人傳遞給前妻姚敏建。
據財新網報道,此後,通過姚敏建及律師,周建華開始了對原江西省委書記蘇榮的舉報。甚至在自己的受賄案二審中,周建華超過十次控訴蘇榮,並要求蘇榮作為證人出庭。
周建華的舉報說,2011年5月起,他向監察部、省紀委、省人大等部門或領導,以不同形式舉報蘇榮妻子插手新餘土地、礦山和市政工程,遭到蘇榮報復,被構陷受賄1410萬元,2012年1月4日被“雙規”,同年5月底移送司法,並在一審中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2014年6月14日,周建華的前領導蘇榮在全國政協副主席的任上“落馬”。中紀委在當天17時許的公告稱,蘇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組織調查。距離周建華被組織調查,恰好兩年半。
周建華,生於1955年,2004年從南昌調任新餘市委副書記。此前,他曾任南昌市西湖區、東湖區區委書記,南昌市委常委、秘書長、宣傳部長、政法委書記。2008年,53歲的周建華上任新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成為正廳級幹部。當時60歲的蘇榮,也以省委書記的身份,兼任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按周建華在二審庭審期間的陳述,以及會見二審辯護律師周澤、李金星時的說法,他這個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職務的落實,也經歷了一些波折。
2006年,江西全省市級領導班子換屆,周建華向南昌市委書記提出要去市政協,結果遭到他人舉報,並因此被省裡調查。此事平息後,省裡安排周建華任新餘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周建華不同意。兼任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的新餘市市委書記給周建華打電話說,他會辭去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一職,由周建華接任。周建華答應了。
但接任的事情耽擱了一年多。2007年初,江西省領導到北京參加全國“兩會”,沒有研究人事問題;2008年初,蘇榮剛到任江西,沒有研究人事問題。直到2008年5月的新餘市人大代表大會上,周建華當選任市人大常委會主任。2011年9月,周建華再次當選,直至“落馬”。
按照宜春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的認定,自1993年任南昌西湖區委副書記以來,周建華涉26宗受賄罪,共受賄或索賄人民幣1023餘萬、美元1.2萬、港幣15萬、金條三根及價值人民幣23.58萬的財物,其中,在新餘任內“插手”新餘市土地、礦產、道路工程、司法以及人大代表選舉、人大常委會內部選任等多個領域,收受“賄金”近千萬,超全部涉案金額的九成。
不過,周建華否認了多數指控。他承認的少數幾項事實是,1990年代,因在南昌購買住房需要找關係,他曾在他人買房、買店面時,給房管部門領導打招呼;在任南昌市委宣傳部長期間,他曾經收過商人吳雅楓3根金條,在吳雅楓希望承攬機頂盒業務時,他曾給市廣電局長打電話。在會見律師時,周建華甚至還透露了一些事:2003年任南昌市委宣傳部長期間,某開發商曾出幾萬塊錢贊助南昌市龍舟賽,並且說,以後宣傳部搞什麼大型活動還可以贊助一點錢。
與他舉報的前領導蘇榮相似,周建華目前也有第二任妻子。周建華的第二任妻子梁文瑤,曾是江西省某幹部子弟學校的領導,南昌一些幹部經常通過她安排學生入讀,在和這些幹部的飯局、牌局中,周建華與梁老師相識。從南昌調任新餘後,周建華與第一任妻子離婚,並在2009年與梁結婚。
周建華在二審中承認,他與梁結婚前,在南昌綠地蘭宮購買一套超過200平方米的住房,170萬購房款來自商人付敏。不過他堅稱這170萬是他的應得,他稱與梁此前曾出資20萬,在付敏的選礦設備中入股,兩年後返本分紅應得117萬;他和前妻離婚時,將原在南昌百花洲橫街南、西湖路孺子亭公園北的一套二手房以110萬的價格賣給付敏,後來發現價格賣得太低,付敏承諾補償他53萬。
按照周建華的說法,2003年,“女朋友”梁文瑤對他說想在市內買一套房子,並且問他認識哪個開發商。周建華表示自己認識維多利亞華庭小區原開發商周光如,他曾經幫周光如的親戚調到東湖區工作。隨後,他當著梁的面給周光如打電話,問:我有一個女朋友,經濟狀況不是很好,想買一套房子,能不能多點打折?
得到周光如同意後,梁文瑤在維多利亞華庭小區選購了一套約200平方米的複式房。梁之後告訴周建華,周老板“打了蠻大的折”。這個“折”,公訴機關指控具體數額為24萬,但周建華辯稱並非賄賂,而是首付折扣。梁文瑤駕駛起亞小汽車,由江西眾一礦業集團公司董事長邱文奎購買,登記在邱的妻子名下。這輛小汽車價值12.98萬元,周建華後來辯稱,這是向邱文奎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