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4日電/“審計也發現,華潤集團會計核算、重大經濟決策和內部管理等存在一些不規範問題,有的管理人員還涉嫌重大違法違紀。”這是審計署6月20日公布的“華潤(集團)有限公司2012年度財務收支審計結果”(2014年第18號公告)中披露的信息。
據大公網消息,審計署2013年統一組織了對華潤等11戶國企財務收支審計,涉及石油石化、電力等領域,2014年6月20日,審計署統一公布了這11戶國企的審計結果報告。報告發布當天,華潤集團官網披露,審計署對華潤進行審計的時間在2013年5月至7月間。
《中國經營報》2013年6月報道稱,國家審計署調集太原、長沙、深圳三地特派辦有關工作人員60人組成的審計團隊,分為三組對華潤集團進行審計,“審計範圍亦包括對華潤電力對山西金業集團旗下資產併購行為的有關情況”。
審計署6月20日發布的審計結果報告確認,對華潤電力的審計是本次審計重點:“重點審計了華潤集團總部及華潤電力控股有限公司、華潤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華潤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和華潤水泥控股有限公司等18個企業,並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
華潤電力在山西的併購交易是宋林被舉報涉貪的原因之一。2013年7月,新華社記者王文志向中紀委實名舉報“宋林等高管在收購山西金業資產的百億併購案中故意放水,緻使數十億元國資流失,宋林等已構成瀆職,並有巨額貪腐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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