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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一家親 |
中評社╱題:香港一國兩制與台灣“治權”芻議 作者:仇長根(香港),香港兩岸和平發展聯合總會台研中心副主任
前言:中英談判香港“主權”和“治權”不可分割
香港回歸中國,結束150多年英國殖民統治,中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成功實施一國兩制。在一個中國原則下,香港700萬人與13億中國人,共享一個中國的主權,治權從“英人治港”變成“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港人充分行使對香港的“治權”。中央政府堅定不移地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嚴格按照香港《基本法》處理香港特區自治範圍的事務,只要一個中國的主權沒有受外來威脅,中央政府不會干預、也無需干預,相信港人,可以管治好香港。香港的今天和明天,堅持一個中國的主權不能動搖;“治權”則充滿自主性。當然,依照《基本法》規定,中央也有依法行使對港的憲制權力。
關於香港回歸中國的“主權”和“治權”問題,中英兩國談判時,英國政府曾經提出用“治權”換“主權”的要求,即香港回歸後,繼續由英國人管治香港,這一無理要求當即被中國政府嚴正拒絕。原因是,香港從英國回歸到中國,是“國與國”即兩個主權國家的政治談判,英國強迫清政府簽訂的三個不平等條約《南京條約》、《北京條約》、《展拓香港界址專條》,中國政府從來就不予承認,香港包括“主權”和“治權”,理所當然都應一併歸還中國,沒有任何討論的餘地。這裡的“主權”是指,香港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國收回擁有香港主權是“天經地義”的事情。這裡的“治權”是指,回歸後在一個中國前提下,可以由“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不必外國人插手。說到底,“主權”和“治權”和“領土”,三者是不可分割的。
由此可以看出,回歸後的香港,中國政府對香港政治定位很明確,即對待一個中國的“主權”與兩種制度的“治權”是有所區別的。主權只有一個,不可分割,由全中國人,包括港、澳同胞共享;“治權”不等於“主權”,一個中國“主權”下的港、澳“治權”,可以由港人、澳人自己管理。《基本法》對中央已授權香港高度自治的“治權”,實際是指特區政府擁有對香港的管轄權,特首為香港最高行政長官,行政管理權,立法和司法權,和700萬港人一起,為香港當家作主。現在,香港以“中國香港”名義參加了200多個國際組織;以“中國香港”名義出席了20000多次不以國家為單位參加的國際會議;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分出席了1400多次國際會議;與世界各國、各地區簽訂了300多條協議及與外國簽訂了150多份雙邊協定;特區護照落地或免簽證已達140多個國家和地區,這樣做沒有造成“兩個國家”或“一中一港”,這就是一國兩制偉大構想得已在港澳成功實踐,並證明這種構想是科學的,是符合港澳實際的,是史無前例的科學創舉。
兩岸對一個中國主權的認知有共識,也有分歧
中國大陸用“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解決了港、澳問題,在一個中國原則下,事實上已把“主權”和“治權”分開來處理。“一國”講的是“主權”,一個中國主權不可分割;“兩制”講的是“治權”,“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這個方針最早是為解決台灣問題而提出的,但台灣方面一直予以拒絕,直到今天,仍然動彈不得。但現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民國憲法”,都堅持了對一個中國“主權”的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前言規定:“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神聖領土的一部分”。“中華民國憲法”第4條規定:“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兩岸實際共享著一個中國的主權,這一共識具體表現在九二共識上,核心是“兩岸各自以口頭表述方式均承認一個中國原則”。
但是雙方對一個中國“主權”內涵的認知,存在著嚴重分歧。大陸堅持代表中國主權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堅持代表中國主權的是“中華民國”(“一中各表”)。而“治權”問題,其實大陸構想、設計一國兩制時,已考慮到台灣的“治權”與港、澳不一樣,可以比香港擁有的“治權”更寬泛、更包容、更彈性。台灣可以擁有軍隊,香港就沒有;台灣採取西方式多黨制及相關法律法規體系,香港也不一樣。當然,台灣的“治權”還有哪些,兩岸是可以深入探索、廣泛討論、平等協商的。
因此,探討兩岸政治關係中有兩個關鍵性問題值得注意:
一是“主權”問題。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兩岸要共同反對“台獨”,這一原則是不能鬆動的;一個中國主權不可分割,兩岸要共同維護,這一核心問題也是沒有討論餘地的。“主權”問題對內、對外都一樣,都是同一個底線。“胡六點”所強調的就是,中國的“主權”不是“再造”問題,而是必須堅持不可分割的問題。
國民黨主政堅持了這個底線。2013年4月29日,馬英九在海基會舉辦“汪辜會談”20周年紀念茶會致辭時表示:不論在島內或島外,台灣當局都不會推動“兩個中國”、“一中一台”與“台灣獨立”。兩岸堅持“九二共識”,求一個中國之同,化政治分歧之異,這個“同”就是中國主權不可分割;這個“異”就是暫時擱置誰代表中國“主權”的問題。台灣方面堅持“主權代表”在內的“一中各表”,當然是未來兩岸都繞不過去的重點課題。目前雙方對“主權代表”認知和立場南轅北轍,要想討論這個問題極其複雜,相當困難,無法下手;要想最終解決這個問題,困難度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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