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3 國有金融機構千億貸款投向國家禁入領域
報告通報了對工商銀行等8家銀行和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等3家金融機構的審計結果。
跟蹤審計8家銀行貸款投放情況發現,有3749.88億元貸款通過同業合作、基金理財等類信貸業務,投向國家限制的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公司及房地產企業。還有的企業通過貸款“空轉”套利,抽查25家黃金加工企業2012年以來虛構貿易背景,進行跨境、跨幣種循環滾動貸款累計944億元,套取匯差和利差9億多元。
審計同時發現違規經營問題仍較突出,如3家金融機構違規放貸或辦理票據業務、掩蓋不良貸款等問題183.34億元;虛增中間業務收入、賬外存放資金等財務違規問題34.98億元;12個形成損失或面臨損失風險的境外投資項目存在管理人員失察、投後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此外,審計還發現涉嫌利用互聯網金融等進行非法集資、網絡詐騙案件11起,涉及金額800多億元。針對上述審計發現的問題,相關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制定完善制度及工作流程211項,整改違規問題金額200.89億元,處理844人次。
審計4 國有企業7央企超發福利11億
對中國煙草總公司、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華潤(集團)有限公司等11戶央企的審計結果表明,7戶企業違規超提或超發工資、住房公積金和福利費等11.61億元。
審計還發現,由於重大事項決策不規範,違反“三重一大”決策程序、缺乏可行性研究論證以及決策內容不符合規定等,造成損失或潛在損失134.68億元。報告舉例稱,“如在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的油氣開發、併購重組、國有資產處置等過程中,一些企業管理人員濫用職權、違規決策,甚至與民營企業或個人串通牟取私利,嚴重損害國有權益”。
此外,11戶企業2012年收入、利潤和資產不實金額分別為73.37億元、56.67億元和88.44億元;2460項大宗物資採購和781個工程建設項目沒有公開招標,涉及金額1120億元。對於上述問題,相關企業建立健全規章制度1194項,補繳稅款和挽回損失34.74億元,並處理了190名責任人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