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27日電/安倍政府27日上午向自民、公民執政兩黨提交了解禁集體自衛權相關內閣決議案最終版本。如果得到執政黨的認可,安倍政府計劃於7月1日正式通過該決議。
新華社報道,這份內閣決議案推翻了日本歷屆內閣遵守的“自衛權發動三條件”,出台了新的“武力行使三條件”,從而為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開闢了道路。
新的“武力行使三條件”規定,當與日本關係密切的國家遭到武力攻擊時,或是在從根本上對日本國民的生命和權利形成明確危險的情況下,允許日本行使“必要最小限度”的武力。
這份決議案還將允許日本自衛隊在“非戰鬥現場”對其他國家的軍事行動進行後方支援,並要求對介於軍事衝突與和平狀態之間的“灰色地帶”事態加強應對,簡化下令出動日本自衛隊的手續。
根據日本現行憲法第9條的政府解釋,日本行使自衛權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日本遭到緊急不當的武力侵犯、沒有其他合適手段可以排除侵犯、武力行使控制在“必要最小限度”。由於集體自衛權不屬於“日本遭到緊急不當武力侵犯”的範疇,這一政府解釋實際上排除了日本行使集體自衛權的可能性。但安倍政府27日提交的決議案則放寬了上述限制。
此間輿論指出,新的“武力行使三條件”彈性很大,新的政府解釋開啟了日本在海外參與戰爭的道路,與憲法第9條精神格格不入。這意味著日本戰後和平道路將迎來重大轉折,造成區域安全局勢緊張。
此前被和平人士寄予厚望的公明黨最終對安倍政府採取妥協立場。公明黨黨首山口那津男26日晚首次公開表示,認可“有限度”地行使集體自衛權。
《朝日新聞》本月23日公佈的最新民調顯示,67%的日本民眾反對以修改憲法解釋方式解禁集體自衛權,56%的民眾反對以任何方式解禁集體自衛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