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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銀行存貸比“六減兩增” 計算口徑為何調整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06 12:00:17


 

  修訂《商業銀行法》提上日程

  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從國內外實踐來看,存貸比在管控流動性風險、控制信貸過快增長和維護銀行體系穩定方面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隨著商業銀行資產負債結構、經營模式和金融市場的發展變化,存貸比監管也出現了覆蓋面不夠,風險敏感性不足,未充分考慮銀行各類資金來源和運用在期限和穩定性方面的差異,難以全面反映銀行流動性風險等問題。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分析,一方面,由於存貸比監管要求的是客戶存款,而同業存款不能視為發放貸款意義上的存款,迫使商業銀行要從其他渠道獲取資金以增加其貨幣存款,滿足存貸比的監管。另一方面,面臨存款增速的放慢,存貸比監管使得商業銀行在市場上來想盡一切辦法拉攏資金,比如月末、季末、年末各類高收益的理財產品,而這些都勢必造成市場利率水平上升。他認為,目前已經到了優化存貸比的關鍵時刻。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吳曉靈此前也表示,存貸比的約束,使“存款立行”成為普遍經營戰略。攬儲文化催生了一系列資金掮客“買存款”的現象。存貸比指標監管和貸款規模控制扭曲了商業銀行經營行為,不利於流動性管理和金融穩定,應盡快啟動《商業銀行法》的修訂工作。

  在中國社科院金融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看來,“這次調整力度非常謹慎,幅度範圍力度都小於市場預期,傳聞中會被納入分母的非結算類同業存款最終並未被納入。”不過,他也表示存貸比是《商業銀行法》規定的法定監管指標,75%的比例是寫進法律的,修改起來必須通過立法程序,不是短期內能夠改變的。銀監會已經表示,在中長期將繼續積極推動並配合立法機關修訂《商業銀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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