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還有兩名女生向李家人描述了自己被黃鵬侵犯的過程,兩人稱也是通過QQ與黃鵬等人結識,被送過手機和一百塊錢,隨後被迫與之發生性關係。
上述案件發生後,家長們均未報案。李家人稱,他們報案後警方沒有給他們受案回執單,也沒有給他們立案通知書和不予立案通知書,目前他們也不知道案件進展情況。
質疑1
警方是否已立案?
1月4日下午,李家人到東平縣刑警大隊報強姦案。但至今警方沒有給他們受案回執單,也沒有給他們立案通知書或不予立案通知書。他們懷疑警方未予立案。新京報記者向東平縣公安局一名負責人求證,未獲回應。
李家人還提到了報案時的幾個疑點。1月4日晚晴晴的舅舅陪同做筆錄,他說警方偽造晴晴的說法。“晴晴原話是‘他扒我衣服’,我卻看到警察在電腦上打‘晴晴把外套脫了,又坐在床邊幫黃鵬脫衣服。’”
晴晴的舅舅要求中止筆錄,並告訴了在門外等候的親戚。晴晴的二姨打電話想找電視台曝光,胸口被打了一拳,李曉風則被另一警察按倒在地。
對於此事,刑警隊一名副隊長表示,刑警隊辦案區借用的是公安局的地方,打人者並非刑警隊的。
一周後,李家人再次帶晴晴報案做筆錄。1月底,醫院出具的體檢報告顯示,“處女膜破裂”。
李家人提供的一份錄音顯示,6月24日,刑警隊一警察稱,“人家通過市里給縣里打了招呼,縣里給局里打了招呼,我們也沒辦法。”對於這一說法,新京報記者向東平縣公安局一名負責人求證,未獲回應。
7月4日,斑鳩店鎮派出所所長張利智當著新京報記者的面告訴李家人,警方已將犯罪嫌疑人黃德伍以放火罪控制起來慢慢審。“這種案子調查取證太難。”“我們也很為難。” 但張利智始終未明確告訴李家警方是否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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