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鳩店派出所另一名工作人員當著新京報記者的面向李家人證實,經過訊問,黃鵬等人承認與多名女生發生過性關係。“從11歲到15歲的都有。”但此前警方曾告訴李家人,黃鵬等稱發生關係均是自願。
北京才良律師事務所律師朱孝頂表示,刑法規定,對於14周歲以上女性發生的強姦案,調查取證有難度,除了口供外,還需要體液、衣物液體、身體傷痕等物證佐證,而與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發生性關係,無論是否違背其意願都算作強姦,“但需要受害人報案。”
質疑2
學校管理鬆懈?
晴晴與小婷的家長認為學校鬆懈的管理也是導致悲劇的原因之一。“住宿生不讓出校門,就不會出這種事。”小婷的父親說。
7月5日,兩個女生的班主任曹輝否認了學校管理鬆懈,他說,每天晚上9點20分左右,他都會對宿舍進行查房,避免學生出校門。
事發後,當地教育部門也要求學校嚴格管理。曹輝表示,學校已經嚴禁學生出校門,也不允許他們用手機。
但多名學生表示,此案發生前他們可以隨便出校門,就算夜不歸宿,老師第二天才會過問。全班幾乎人人有手機。
關於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曹輝說,“我們農村,也不好意思上性教育課。”
而對於車門口經常停有社會車輛一事,曹輝表示從沒聽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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