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提出,將構建“國資監管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國有出資企業”管理架構。國資監管機構定位為監督和管理機構,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定位於投融資主體、產業整合主體和創業投資主體,國有出資企業則為利潤中心。其中,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並非新架一層。
樊軍介紹說,按照分步推進原則,將具備條件的省屬國企改建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是主要方式,同時,根據全省經濟發展需要,新建國有資本運營公司。
樊軍表示,目前來看,山東國資國企工作中一些深層次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山東國企已經到了不改革不能發展前進的階段。”
2020年形成較合理
國有經濟布局結構
《意見》提出,根據不同省屬國有企業功能定位,合理確定國有股權比例。除重要礦產資源、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領域中的少數骨幹企業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外,其他企業的國有股權依據發展狀況和市場規則有進有退。
何謂“有進有退”?
對此,樊軍介紹,未來省屬國有企業可有三種股權結構:一是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保持國有獨資或全資;二是重要礦產資源、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領域的少數骨幹企業,保持國有控股;三是一般競爭性領域中企業的國有股權,根據發展狀況和市場規則有進有退,發揮國有資本在現代服務業、先進製造業、戰略型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領域的引領作用,推動國有資本向上述領域和重要礦產資源、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產業領域聚集 ,向具有國內外競爭力的大公司大集團集中,實現國有資本的功能定位和整體效率最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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