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1日電/16日,中辦國辦印發的兩個公車改革文件公布,文件提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新京報記者梳理發現,從1997年至今全國17個省份至少39個地市縣區曾高調車改,但徹底觸動堅冰的僅有南京、杭州、溫州、寧波等地。
近日,《新京報》記者分別回訪杭州、溫州、南京、大慶等部分車改試點地區。面對中央最新擬定的車改方案,試點地區的官員們有期待,也有困惑和不解。
車改補貼
杭州、溫州車補高於指導標準
中央車改方案出台後,杭州市發改委體改處副處長馬建華一直在思考,指導意見中提到的“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該如何理解?
杭州車改之所以堅持至今,一個關鍵原因就是上述補貼標準被多數官員所接受。但按照中央文件規定,杭州現行標準偏高。中央和國家機關司局級的補貼標準為1300元/月,按照地方不得高於130%計算,地方局級幹部的補貼上限為1690元/月,處級為1040元/月,科級為650元/月。
同樣思考補貼標準的還有溫州。溫州車改辦相關負責人18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溫州的補貼標準可能會下調,“2012年我們改革時,國家還沒有公布一個標準。現在標準公布了,我們也正研究做一些政策調整,可能會把標準下調。”
溫州現行標準分7個檔次,從正縣實職到科員、辦事員,補貼標準自3100元到300元不等。由於最高標準達3100元,遠高於城市最低工資保障標準,溫州模式一度受到質疑,被稱為“三高車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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