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4日電/多位泛民議員涉收取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捐款,卻未有作出申報,並疑違反法例,遭到建制派全面追擊。工聯會五名議員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要求調查事件;民建聯屯門區議員陳雲生指有關議員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揚言今早會到廉署及選舉事務處舉報;新界社團聯會理事餘智榮昨天亦到稅局舉報黎智英。有指議員以個人名義代政黨收捐款,或涉助政黨瞞稅,若然則可能違反《稅務條例》。塗謹申及毛孟靜都斷然否認有收取捐款,而梁國雄則表示不介意調查。
據星島日報報道,工聯會五名議員黃國健、王國興、麥美娟、鄧家彪和郭偉強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要求開會調查有部分泛民議員,被指收取黎智英捐款,但未有申報,有否違反《議事規則》。王國興批評行為嚴重影響立會公正形象和市民信任,又認為作為公職人員收利益無申報,是明顯違法,廉署應主動調查,建議訂政黨法規管。
民建聯屯門區議員陳雲生就表明今早會到廉署及選舉事務處要求調查事件,認為一二年九月有立法會選舉,黎智英在該年四月捐五十萬元予民主黨塗謹申、公民黨毛孟靜和陳淑莊涉選舉捐款,理應申報,否則是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他又認為有立法會議員在一三至一四年收到捐款,但未有申報,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新界社團聯會理事兼大埔區議員餘智榮則到稅務局舉報黎智英,要求當局調查其政治獻金。他認為黎智英向泛民政黨捐款目的是控制泛民,又稱捐款涉重大公共利益,有權要求黎和受款者交代。
政界人士指,過往曾有議員以個人名義收取捐款,再“奉獻”給政黨,因這筆錢非來自外界,政黨毋須作為收入入帳,從而可以瞞稅。今次有議員以個人名義代政黨收取捐款,是否為了類似目的,值得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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