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證人亦就積金局續租國金一期辦公室作供,朱鬆溪指租務部向積金局開出續租6年及呎租21元的條件,在當時沙士爆發期間已屬相當有競爭力,21元呎租絕對不便宜,屬於巿價,他同意辯方所指,他處理續租過程是按照正常程序,但當辯方指郭炳江沒有作出任何干預時,朱回答他不知道郭私底下有否與租務總監磋商,之後他又解釋其意思是租務總監可能有匯報給郭氏兄弟,因為這涉及大額租務協議。
陳唐芷青曾會郭炳江講價
陳唐芷青則供稱曾於2003年4月就續租一事與郭炳江等人會面10分鐘,希望討價還價令國金一期開出更佳的租務條件,但游說不成功,她確認積金局董事局投票決定續租時,沒有任何人施加不當影響,而根據物業顧問的估計,不續租的話要花近2,500萬元搬遷費,而續租6年的總開支則比中環中心開出的租務條件少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一。控方今將傳召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作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