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馬斯的要價始終如一:以色列先停止“侵略”,解除全部對加沙地帶的封鎖,釋放全部巴勒斯坦囚犯。三條只要有一條達不到就會繼續火箭彈襲擊。
而以色列的要價同樣幹脆:哈馬斯一天不停止火箭彈襲擊,以色列就不會停火——即便停也會隨時再開火。
很顯然,這兩條線是無法交集的。但這並不意味著雙方就會沒完沒了打下去。
事實上以色列並不想纏鬥:持續的地面行動不僅會帶來更多巴勒斯坦平民傷亡,造成更嚴重國際影響,還會給以色列帶來沉重的治安包袱,如不能肅清哈馬斯則會被視作失敗,反之,加沙地帶的政治真空,或許會被比哈馬斯更極端、激進的組織所填補。正因如此,“見好就收”對以色列政府而言是可以接受的。
正因如此,以色列才會在地面攻勢發動前兩次接受停火建議,以色列駐埃及武官阿莫斯.吉拉德曾表示“哈馬斯軍事實力已被削弱”,暗示停火可以接受。
但“見好就收”的前提是“見好”——以色列民眾和內閣中的強硬派對哈馬斯的陰魂不散早不耐煩,對前兩次“半途而廢”的攻勢更是記憶猶新,如果以方住手,不旋踵火箭彈又飛至,那就很“不好”了。
也就是說,加沙衝突的煞車,只能由衝突雙方來踩:或以色列覺得再纏鬥下去也得不到更多,或哈馬斯發現不管犧牲再大也換不來所要的回報。當然,或許還需要一些打圓場的調停者,以及一點點雙方都不至於不能接受的“彩頭”,比如哈馬斯方面心照不宣地暫停幾個月火箭彈發射,及以色列默不作聲地釋放幾名哈馬斯囚犯。
(來源:南華早報中文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