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6日電/最高人民檢察院昨日通報2014年1—6月全國檢察機關查辦貪污賄賂及瀆職侵權犯罪案件工作情況。今年上半年,共有1676名縣處級以上幹部因貪污賄賂犯罪被立案調查,其中包括7名省部級“老虎”。此外,檢方還抓獲潛逃境內外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320名。
上半年2.5萬人涉貪被立案偵查
最高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介紹,據統計,今年1—6月,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9081件25240人,與去年同比分別上升9.6%和5.4%。其中,貪污賄賂五萬元以上、挪用公款十萬元以上的大案15999件,占立案總件數的83.8%,與去年同比數量上升13.7%;縣處級以上幹部貪污賄賂犯罪要案1676人(含廳局級182人),占立案人數的6.6%。
據悉,黨政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中利用職務便利實施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是檢察機關的辦案重點之一。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共查辦涉嫌貪污賄賂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6343人,占立案總人數的25.1%,與去年同比上升14%;立案查處縣處級以上要案1676人,與去年同比上升32.3%。最高檢立案偵查李春城、郭永祥等7名省部級幹部案件,以及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等一批有重大社會影響的廳局級幹部案件。
將成立國際追逃追贓協調領導小組
從辦案情況看,檢察機關反貪工作突出查辦行賄犯罪。1—6月,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行賄犯罪4397人,與去年同比上升37.6%。
為加大追逃追贓力度,最高檢專門部署加強國際追逃追贓和運用違法所得沒收程序開展追贓工作;制定規範性文件,對開展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提出明確具體要求;並將成立國際追逃追贓和違法所得沒收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加大對重點案件的督辦力度;健全潛逃境外人員數據庫。通過加強反腐敗國際司法合作,運用勸返、引渡、移民遣返、執法合作等措施,成功引渡、遣返和勸返了一批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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