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30日電/原北京動物園副園長、北京市陶然亭公園管理處園長肖紹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北京市檢二分院提起公訴。今日獲悉,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
記者30日上午從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與法同行上獲悉,原北京動物園副園長、北京市陶然亭公園管理處園長肖紹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北京市檢二分院提起公訴。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於今日正式受理此案。
公訴機關指控,2005年4月至2012年6月間,肖紹祥利用擔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陶然亭公園管理處園長,主管動物園基建、110千伏輸變電站拆遷、草庫拆遷等工作的職務便利,在北京動物園獸舍改造、陶然亭公園玉虹橋改建及休息游廊工程項目中,採取先向中標、施工單位全額或多支付工程款,要求上述單位開具發票入賬,然後採取要求上述單位返還部分或多支付的工程款、指使下屬以動物園職工宿舍廁所和小院的名義向拆遷公司索要補償、出具虛假委托書、虛開發票等手段,將返還的工程款、拆遷公司申領的補償款、拆遷方補償給單位的拆遷補償款、從公園領取的轉賬支票等款項存入其個人實際控制的北京田龍飛宇雕刻藝術品經營部賬戶,並將其中部分或全部侵吞,共計非法占有公共財物1400餘萬元。
2007年至2008年間,肖紹祥利用擔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並主管該園基建工作的職務便利,為北京某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承攬北京動物園基建工程方面提供幫助,並於2008年1月收受該公司實際控制人尤某給予的10萬元好處費。
此外,肖紹祥於案發前,其個人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其本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的部分共計800餘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肖紹祥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數額特別巨大,應以貪污罪、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已於今日正式受理此案。
(來源:《法制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