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華源 (河南商丘 公務員)
關於中國的反腐,我始終有骨鯁在喉,總感覺不吐不快。但是又不想說,畢竟,習總反腐是件大好事,大利國家大快民心,在這個當口,應該是鼓勵支持為上。可是看到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依法治國”為主題馬上就要召開,我想高層也一定認識到了“法治”方是反腐的根本,所以我這才打算說一說。
讓我們放眼世界,國家元首一般只是治國理政,并不負責反腐,甚至并不問過反腐。一個國家的元首以什麼身份或者“主體資格”來反腐?以毛當年親自判劉青山張子善死刑為例,毛有什麼資格用什麼身份來判他們死刑?他是哪級哪家的法院院長?說句不好聽的話,他是幹嘛滴?
其實,中國自古以來到如今,并沒有改變行政首長兼管司法的格局。我們念茲在茲的“依法治國”到今天為止都和幾千年來的封建法治沒有本質的區別,我們哪朝哪代沒有法律?哪朝哪代沒有司法機關?哪朝哪代又不是人治?
所以,中國的反腐,與其說是反腐,不如說是政治。中國其實并沒有過真正的反腐,中國的反腐都是基於政治、為了政治、從政治始、終於政治。即便朱元璋那樣的反腐,其實也不能叫做反腐,所以今天即便康師傅下架,本質來說也不能叫做反腐,若以康師傅九常委的身份和級別說事,那和珅呢?一人之下萬萬人之上,乾隆時期的常委第二名哦,哪有怎麼說?
中國的反腐為什麼就是政治呢?因為中國還有不可觸碰的人和不可觸碰的事,還有法律之上的人和法律之上的事。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中央別論幾常委,也別論哪屆,貪腐者應該是常在的,而哪裡只會僅有一個周師傅?可能也就是周師傅作的狠點而已。世界各國的現實告訴我們,處在政治最頂端的政治集團,很多很多是蛇鼠一窩坑壑一氣,例如韓國,例如台灣,不一而足。
習總的反腐是真的,但是他會把政治放在反腐的上頭,一旦碰觸到政治的禁忌,危及到政治的穩定,就會有紅綫鴻溝出現,不可逾越。
習總的反腐魄力巨大,應該鼓掌叫好加油支持,但是請恕我直言:這仍然沒有脫離運動式反腐的窠臼,和八九十年代的嚴打如出一轍。運動式,一陣風一陣雨,一張一弛一鬆一緊,二十年一個輪回,六十年一個周期,從總的歷史長河來看,不過就是一個王朝周期律的副綫而已。
運動式反腐就是人治的特征,也是被動應付而不是主動出擊所為,更不是法治和制度的作用,現如今的反腐就是,再不反腐就有可能要亡黨亡國了!但是這樣的反腐能持續多久呢?五年?十年?把話撂遠一點,習總之後怎麼辦?還會保持這樣高壓的反腐一以貫之嗎?我看,中國也會在多年之後再來個大撒把,什麼時候弄得不可收拾了再反腐一下下,如此惡性循環,不可想象矣。
把話再扯回來,一個國家的元首把如此巨大的精力放在反腐上面,本身就是一個畸形怪狀的事情,本事就是人治的惡果。反腐是司法的事情,不是黨政首腦的本職工作。既然是司法的事情,為什麼黨政首腦要越俎代庖呢?因為司法不獨立,因為司法不過是黨政的一個內設科室而已,司法如此單弱,小媳婦似的,撑不起反腐的巨大事業。
可以這麼說,只要司法不獨立,只要司法上面還有老爺太太,就沒有真正的法治,也就沒有真正的依法治國。司法獨立在中國是個禁忌的話題,但是我還是要說,作為一個有良心的中國人,一個有責任心的中國人,都不能坐視司法被黨權和行政權肆意蹂躪!
“黨領導一切”是值得商榷的口號,各級黨委政府為什麼可以堂而皇之的幹預司法?甚至直接斷案判刑?就是因為他們從這句話之中理直氣壯的找到了名正言順的依據,稍有不從這些老爺們就會說:你還要不要黨的領導?你想造反不成?
貪腐所在皆有,一般不會造成太大的問題。以韓國為例,以前幾乎它的歷屆總統都是碩鼠,世界各國的例子太多,不勝枚舉,對貪腐不能諱疾忌醫,也不要大驚小怪。整天吵著嚷著消滅貪腐都是不切實際的口號,對付貪腐,應該有一個對抗的心態和做法:對抗貪腐,彼消此漲,慢慢壓制限制,為社會國家營造越來越和諧公平的氛圍和環境。一句話,反腐要常態化、制度化、法制化、固定化。不能用運動的政治的手段來反貪腐,更不應該為了政治而反貪腐,最不應該因為政治而漠視縱容貪腐。
好吧,讓我了結此文:把反腐交給司法,讓司法獨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