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女士住的房子,是公婆幾年前在昌平買的“小產權房”,約100平方米,當年只花了40萬元。“當時除了小產權房,在北京再也找不到這種價格了。”馮女士告訴記者,儘管購買之初就知道,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購買農村宅基地,不受法律認可,房子拿不到產權證,但她仍心存幻想。
“小產權房轉正這事,一直就聽到各種傳言,可從不敢當真。”馮女士提出,若城裡人和農村人都轉成居民,那購買宅基地是不是就不屬於違法,這樣的話小產權房是否也應轉正?
旁白:短期內土地差異仍將延續
智穀趨勢研究中心元淦恭表示,關於城鄉標記取消之後,與戶籍相關的城鄉土地二元分割問題如何解決,目前公布的內容仍採取審慎的態度,強調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這“三權”屬於農戶。進城落戶農民是否有償退出“三權”,在尊重農戶意願的前提下“開展試點”。“也就是說,原城鎮居民和農村集體組織中的農戶,在土地權利上的差異仍將延續。”
“如果沒有土地制度改革作為基礎,那麼戶籍改革成本就會很高,推動很緩慢。”專家告訴記者,要想實現宅基地的自由買賣,有兩大難題必須解決。
一是建立不動產登記制度,摸查清楚居民名下的不動產數量,防止像目前的商品房,形成大量的投機行為,推高宅基地價格。“城裡有幾套房,還想去農村買宅基地,這可以不可以?城裡的房賣了,想去農村買宅基地,又怎麼處理?區分這些情況的前提是不動產登記。”
二是土地流轉制度,農村的宅基地究竟該如何上市,既不突破耕地紅線,又能很好協調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利益。“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是土地改革的重點之一,目前國土部正在推進農村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確權登記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