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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限制謠言實為保護合法言論權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08 10:52:28


  中評社北京8月8日電/無論網上、網下,不管微博、微信,都不是“法外之地”。針對新型社交平台的興起,適時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乃勢所必然。

  8月7日,國家網信辦出台十條規定,規範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所謂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最典型的就是微信公眾號。與此相關,騰訊最近開始了新一輪清理謠言等有害信息的行動。

  十條規定的管理舉措,主要體現在第六、七條,歸納起來就是對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實施實名制、備案制與准入制。如准入制,即規定不具相關資質的其他公眾號不得發布、轉載時政類新聞。受此影響,大量以時政類新聞為特色的微信公眾號,或將面臨轉型或停止更新的局面。

  這兩年,以微信為龍頭的即時通信工具發展迅猛,成為國內公眾重要的網絡社交平台。據悉,微信用戶目前已突破8億,公眾號已超過580萬個。作為現實社會的網絡映射,不可避免出現魚龍混雜、泥沙俱下等現象。無論網上、網下,不管微博、微信,都不是“法外之地”。針對新型社交平台的興起,適時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乃勢所必然。

  和許多事情一樣,即時通信工具管理的重點並不在於要不要規範,而在於怎麼規範。規範的目的在於遏制違法行為,促進即時通信工具的良性發展,而不是為了打擊新興網絡服務的發展,更不是為了限制正常的社交與傳播。因此,無論是制定規範還是進行整治,都應當按照法律辦事,讓服務提供者(運營商)與使用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值得注意的是,這次出台的規定,無論實名制、備案制或准入制,都是圍繞著運營商開展。使用者首先面對的是運營商,而不是管理部門。如後台實名制,要求使用者向運營商提供真實身份認證;備案制要求運營商審核公眾賬號,由其向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分類備案;准入制的實施,也是由運營商對相關公眾賬號加注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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