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8日電/女賊偷官案”有了新進展,女賊唐水燕向澎湃新聞爆料稱,合肥警方將哥哥唐燕平抓獲,理由是“盜竊罪”。唐水燕表示,哥哥從未參加過偷盜。8月6日,澎湃新聞就此事致電合肥市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回應稱,“這是個應該相信警察還是相信竊賊的問題”。
唐水燕認為,她的哥哥沒有參加盜竊,只是收藏了她們盜竊的購物卡。警方其實完全可以說明事實:一是,唐燕平是以窩藏罪被拘留審查的,而不是盜竊罪;二是,唐燕平確實犯了盜竊罪,警方拘捕唐燕平是有根據的。那麼,公眾也就可以判斷,唐水燕所謂哥哥沒有參與盜竊之說不過是推卸責任的辯解而已。
但是,合肥市公安局的官員卻故弄玄虛地反擊,“這是個應該相信警察還是相信竊賊的問題”。那麼,公安局官員的這個回答,記者能夠找出自己的答案,公眾能夠得到滿意的結論嗎?否。
官員提出這個問題的背後隱含了一種邏輯:我們應該相信警察而不是相信竊賊。警察是代表人民利益的,又是代表公權力的,是國家司法機關,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當然是公平和正義的化身;竊賊危害社會,他們為了掩蓋罪行,必然會隱瞞問題。所以,應該信任警察,而不是相信竊賊。
但是,這種邏輯並不必然正確。當面對某一個具體問題時,要從具體的實際出發,得出的結論才是符合實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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