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反思的“企業保護令”
昆山模式在經濟上的成功使得昆山的“招商引資思維”在當今政界正廣受追捧甚至被奉為圭臬。
搜索“不得隨便檢查企業”,會出現幾百萬個相關結果。
制定此類政策的地方幾乎遍及全國,基本模式就是由政府劃定“保護時段”不讓執法機關“破壞發展環境”。
河南省洛陽市列出一批“重點民營工業企業”,對其實施“掛牌保護”;浙江省溫州市準備探索“搖號抽查”方式以“最大限度減少執法檢查次數”;江蘇省揚州市將執法機構的工作行為納入紀檢監察的督察範圍,對“隨便檢查企業”的執法單位“嚴肅追究問責”……更有甚者,有些地方將環保、安監部門納入“限制行為能力”的監控名單。
這些政策的初衷是為了給企業創造一個好的經營環境,這無可厚非。但在現實的操作中,亦容易被異化為對企業的過度保護甚或對企業違法的庇護,尤其體現在環保及安全監管問題上。
身為全國百強縣之首、招商引資“成效卓著”的昆山,成為各地政府交流學習的榜樣。
山東省信息產業廳2008年第15期《產業簡報》中這樣介紹“昆山經驗”——“要求全市各級各部門盡量不要到企業檢查、參觀,執法部門每年到企業的檢查不能多於兩次……”
2012年5月,河北省文安縣一位副縣長帶隊到昆山學習後,在文安縣政府網站上刊發署名文章這樣總結“昆山理念”:“政策環境是‘老板怎麼順心怎麼辦’;法制環境是‘老板怎麼安心怎麼辦’;服務環境是‘老板怎麼開心怎麼辦’;人文環境是‘老板怎麼舒心怎麼辦’”。
一位在江蘇經商多年的台灣企業家告訴《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儘管他也屬於政府的“保護對象”,但對於地方政府制訂“安靜生產日”這樣的保護措施他始終不能理解,昆山爆炸發生以後,這種“不理解”變得越發強烈。
他說,在台灣本島,根本就沒有哪個廠商敢於如此肆無忌憚地放縱安全和環境問題的滋生和蔓延。因為政府和民間的監管都是相當密集和有力的。
據這位台灣企業家介紹,台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每年以減災防災為目的的各項“勞動檢查”要達到數十萬次,而且經常採取“突襲”方式。民間則自發形成了“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塵肺症患者權益促進會”、“工人立法行動委員會”之類的非政府組織,主動捍衛職工權益、積極推進安全生產。違規企業所要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
這位企業家說,“政府為經濟發展營造健康的生態環境責無旁貸,但轉變政府作風和依法管理社會不是此消彼長或者非此即彼的,在全力構建法治國家的今天,政府不能只是‘服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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