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抓進慰安所半個月後,譚金華被放回家。
此後,她又多次被日軍抓走,直至1945年8月日軍投降。
血淚控訴
勇敢的控訴者,未完成的遺願
抗戰勝利後,譚金華回到家裡,與爛泥湖鄉一男子結婚。但心靈已受重創,她特別怕被人歧視,怕有辱家人。
1954年,丈夫河中撈豬草時溺水身亡,家庭陷入困境。此後,譚金華經人介紹改嫁到望城縣。
譚勁鬆回憶,譚金華和當地的4名年輕女子抗戰時還救了一個日本人,他的後人還來長沙找過救命恩人。
“2001年,蘇教授帶著一個日本人來長沙找到我們。那個日本人感謝了我母親,並答應在訴訟日本時出庭作證。”譚勁鬆說,但後來這個日本人並未出庭,母親也因為二哥出車禍,沒有去上海與聯合國。
2001年,中國“慰安婦”問題研究中心與譚金華取得聯繫,希望她能勇敢站出來為歷史作證。因個人和家人的隱私,她起初並不願作證,但最後還是決定站出來揭露日寇罪行。
2001年2月19日,譚金華走進益陽赫山區公證處,對日軍逼迫自己充當“慰安婦”的罪行予以公證,並請蘇智良代表她向國際法庭起訴日軍侵華的罪行,討還公道與中華民族的尊嚴,賠償她身體和精神上的損失。
之後,譚金華和家人、蘇智良一起搜集證據,為上訴國際法庭做準備。
“2005年,母親和我去了上海。”譚勁鬆回憶。隨後,在準備出庭參與國際法庭的日子裡,譚金華一直期待。
訴訟後,譚金華一直牽掛,總是念叨:我只想要個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