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5日電/早前自稱“壹傳媒股民”的網民,在網上發放的一批有關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的公司電郵,其中顯示公民黨的陳淑莊、余若薇、容詠嫦名單於2008年參選立法會香港島選舉,並在黎智英旗下的《蘋果日報》刊登廣告時,黎曾提出給予贊助。然而,電郵內容亦顯示,款項最終在提交競選經費後才轉賬,更直接存到公民黨的戶口,而並非她們三人之一的戶口,此舉有可能違反相關的守則或法例。
據文匯網報道,在早前被公開的機密電郵中,有一組電郵題為“ad”(廣告)。最初的電郵於2008年8月23日發出,而當年的立法會地區選舉則於9月7日進行。該電郵由林祺娟(音譯)發出,據悉曾是記者的林,當時正協助公民黨處理公關聯絡等工作,並曾協助陳方安生工作。
該電郵是林直接向黎智英的得力助手Mark Simon發出,表示他經蔡耀昌(音譯)得到Mark的電話,並曾與Mark通電話。林表示,余若薇希望在9月5日或6 日於《蘋果日報》刊登半版廣告,除查詢收費之餘,兼強調“budget is tight”(預算緊張)。
1.5折刊10萬元版位
兩日後,Mark回覆報價,並給予“最抵價”:全版彩色廣告僅25,000元,半版彩色為15,000元,而當時《蘋果日報》的廣告牌價,A疊全版彩色高達176,500元,半版彩色亦要100,000元,即其廣告僅為1.5折。
Mark又指出,9月5日的廣告較多,建議在6日投放,並提示林致電廣告部時要說出Mark的名字,然後便會有“適當的人”聯絡。
黎承諾“回水”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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