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紹祥涉罪案情及數額
貪污罪
【擔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期間】
●利用主管動物園基建工作的職務便利,以向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為由,侵吞1005萬元。
●利用主管動物園110千伏輸變電站拆遷工作的職務便利,指使下屬向拆遷公司索要補償,後侵吞補償款22萬元。
●利用主管動物園草庫拆遷工作的職務便利,將210萬元拆遷補償款中的200萬元據為己有。
【擔任陶然亭公園管理處園長期間】
●以虛開發票的方式從公園領取金額為48萬元的轉賬支票,存入個人實際控制的田龍公司,並將其中的13萬元據為己有。
●在公園玉虹橋改建項目中,通過先向施工單位多支付工程款並要求施工單位開具發票入賬,再要求施工單位將多支付的工程款返還公園的方式,將施工單位返還的137.3萬元工程款據為己有。
●在公園休息游廊工程中,以向施工單位多支付工程款,並要求施工單位開具發票入賬的方式,將公園多支付給施工單位的28萬餘元轉賬支票存入田龍公司賬戶據為己有。
●在為園內職工墊付風箏節獎金現金46950元後,以虛假發票從公園領取59800元轉賬支票,將差額12850元據為己有。
受賄罪
●利用擔任北京動物園副園長並主管該園基建工作的職務便利,為北京誠信雙龍安裝公司承攬工程提供幫助,收受好處費10萬元。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
●肖紹祥於案發前,其個人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其本人不能說明合法來源的部分共計800餘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