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新華社解析貪腐“35歲”現象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21 16:29:12


 

  中國人民大學反腐敗與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輝表示,腐敗呈現集體腐敗、組織化腐敗的特征,像廣東茂名的窩案涉及眾多幹部被處理。在大的環境下,年輕幹部抵禦不了誘惑,某個地區、某個單位廉潔環境不是太好,年輕幹部就容易犯錯誤。他們在很短時間內通過公推、自己努力獲得權力,容易被貪欲所俘獲。

  社會控制弱化和監管缺失增加了年輕幹部職務犯罪的可能性。浙江省檢察院反貪局相關負責人認為,在轉型時期,一些法律法規不完善、執法不力和監督制約機制不落實等因素,增強了一些青年幹部的僥幸心理和投機心理,從而利用職務之便實施犯罪。

  專家指出,儘管監督制約制度種類不少,但由於所在單位執紀執法不嚴、流於形式,實效甚微。特別是部分年輕幹部擔任領導職務,上級領導和本單位領導重用信任有餘、監督不足,其他人員不敢監督,客觀上使其犯罪無所顧忌。

  嚴把幹部“入口關” 堵塞監督立法漏洞

  受訪人士指出,這些年輕幹部本來應該為國家、為社會、為人民多作貢獻,如今卻因為貪污賄賂走上犯罪道路,如不重視,危害深遠。一個個體、一個單位偶然腐敗,可能危害不大,但腐敗一旦形成一種“文化”,那麼將積重難返,可能會影響執政基礎。為遏制年輕幹部貪腐迅猛增長勢頭,建議完善幹部選拔任用機制。

  毛昭輝等認為,應嚴把年輕幹部“入口關”,摒棄過分強調年輕化的傳統觀念,切忌為了提拔年輕幹部而放鬆對其能力和素質的要求。同時在提拔重用一些原本入職動機不純的年輕幹部時堅決予以揭露,要按照“德、能、勤、績、廉”的綜合標準來選任合格的年輕幹部。

  檢法兩院幹部建議,應將預防機制建設納入法制軌道,堵塞監督體制和立法漏洞,按照廉政機制建設和廉政文化的需要,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實現對權力監督制約過程的法律化、制度化。

  在完善監管制度的基礎上,應強化幹部預防職務犯罪的教育。海南省海口市檢察院反瀆局負責人反映,對於公職人員職務犯罪55個罪名立案標準,不少年輕幹部並不了解。一些幹部對5000元職務犯罪的底線認識模糊,對職務犯罪沒有清晰概念。應加強對年輕幹部的法律和廉政意識的培養,尤其要加大對年輕幹部的警示教育和傳統文化教育。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