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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交往合作與法治保障”分組討論現場。(中評社 黃蔚攝) |
中評社重慶8月26日電(記者 黃蔚)第三屆兩岸和平發展法學論壇昨日在重慶開幕,兩岸法界專家學者今天上午在以“兩岸交往合作與法治保障”為主題的分組討論中各抒己見,就自貿區及相關議題表達深刻意見,其間更有學者直指台灣地區兩岸協議監督機制引發的島內緊張是是藍綠政治勢力對於大陸政策主導權的爭奪,一時間火花四濺。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教授、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理事宋錫祥深入探討了兩岸自貿區條例相關問題,並稱兩岸的自貿區可以相互啟示與借鑒。他說,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及台灣自由經濟示範區,都是為了進一步融入經濟全球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需要,以試驗區或示範區作為提升兩岸經貿自由化與國際化的載體,先行先試,憑藉兩個自貿區條例的相繼試行,降低兩岸經濟自由化所帶來的阻力,加快經濟轉型和升級的步伐,打造經濟升級版,成為可複製和可推廣的模式,這一點兩岸具有異曲同工之處。同時示範區為台灣加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創造有利條件。因此,兩岸自貿區及其條例可以相互學習,取長補短,合作的空間大,而上海自貿試驗區與台灣經濟示範區理應對接與合作,並在下列方面可以相互啟示與借鑒。
高雄大學法學院財經法律學系教授張永明討論了兩岸所得稅法之捐贈扣除法制,他說,整體而言,大陸對於受贈公益性團體之監督法制設計較為完善,除每年公告符合稅前扣除資格之名單外,亦有取消資格之規定,比台灣僅著重於團體設立前之審核,之後交由市場競爭機制自然淘汰不適格之受贈團體。然而實際運作結果,兩岸之公益性團體均有受人詬病之處,因此如何強化受贈團體之監督,是兩岸應共同努力之目標。其間因稅務機關職司公益捐贈扣除資格之認定與執行,運作得宜亦能促進徵納雙方之和諧。
台灣理維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博士郭清寶將注意力放在兩岸投資補償爭端解決機制之上,他表示投資大陸的台商最擔心者是因所投資之廠房或是被劃撥或是買得之土地使用權等突然被當地政府以各種名目徑行“徵收”,多年投資及資產化為烏有。因此《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定》特別將要件、定義(直接徵收與間接徵收)及補償的計算方式納入,以期增加台商投資大陸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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